第111章 抓起外套就跑

上辈子朕开会迟到,冲进会议室之前还得先照一下电梯里的镜子,把领带正一正,把头发抹一抹。那时候朕一件衬衫穿三天,第四天还得喷点香水盖一盖。朕在意得要死。朕在意了三十年,最后猝死在工位上,走的时候穿的是一件洗到发白的格子衫。现在朕左衽反穿,袍子撕了个大口子,头发也没梳。朕比那时候痛快一万倍。

马过了安善坊,路两边的坊墙上开始有东西。

是告示。白纸黑字,一张一张贴在坊门旁边,有的已经被雨浇糊了,边上卷起来。有个认字的在念,周围围了一圈人。

李渊勒了一下马。

“那写的什么。”

李世民顺着看过去,看了一眼。

“捕蝗给米的告示。”

“贴到坊里来了?”

“五月下旬贴的。”李世民把缰绳换了只手,“京城也有人出城去捕。前个月有个西市的屠户,一家四口出城捕了十日,换了三石米回来。”

李渊在马上没作声。

三石米。一家四口能吃两个多月。朕写那行字的时候,想的是“民得利则争捕”。朕想的是个道理。下头变成了一家四口在地里趴了十天。

李世民的马赶上来,并在旁边。

“父皇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到了地方,”李世民的眼睛看着前方,“儿臣让人取一件常服来。”

“不要。”

“田里有百姓。”

李渊转过头。

“百姓怎么了。”

“父皇是太上皇。”

李渊在马上想了想。

这话在理。朕自己怎么邋遢都行。可朕这副样子出现在田里,老百姓看见了,心里怎么想?不会有人想“这老头挺随和”。人只会想:天家的人都这副样子,这世道要出事。

上辈子朕们公司有个规矩:见客户必须穿正装。朕当时觉得虚伪。现在朕明白了,那不是给自己穿的,那是给对面看的。

李渊叹了口气。

“取吧。”

“是。”

“但是……”李渊竖起一根手指,“到了田头再换。这一路上朕就这么穿。”

李世民看了看那道随风翻动的破口。

“是。”

走出去一里地,李渊忽然想起一桩事,回头冲后头喊。

“赵德!”

“末将在!”

“上回围猎,你说朕那只兔子是最大的。”

赵德在马上一僵:“末将……”

“是不是真的。”

马蹄声哒哒响了一阵。

“回太上皇,”赵德的声音硬邦邦地飘过来,“是第三大。”

李渊在马上笑出声。

“行。今日算你实诚。”

马蹄声往南。出了明德门,田野铺开来。李渊在马上抬起头,往远处看了一眼。那片田的颜色,跟三月里那次完全不一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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