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明笙回到大理寺时,日头已开始偏西。案牍库里那扇高窗透进的光,斜斜地打在长案上,照亮了飞舞的尘埃,也照亮了那三卷摊开的悬案卷宗。
他在长案前坐下,没急着翻看卷宗,而是先闭眼揉了揉眉心。这身体底子太差,熬了一夜加上午的奔波,已经开始发出抗议——头隐隐作痛,四肢泛着酸软。他从袖袋里摸出那包姜糖,含了一块。辛辣的甜味在舌尖化开,稍稍驱散了疲惫。
待那股眩晕感过去,他才睁开眼,目光落在顾怀舟给他的那份调阅文书上。户部近三年的漕运、盐税档案……顾怀舟这是默许他深挖了。可光有户部的档案还不够。赵德财那批“货”,如果真如茶楼里那两人所言,可能涉及私盐、兵器甚至禁药,那他就需要更多权限——兵部的军械档案,太医署的用药记录,甚至……宫里某些部门的出入登记。
而这些,不是一个案牍库文书能碰的。
陆明笙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。上辈子做审计,遇到权限不足时,他要么走流程申请,要么……想办法绕过去。现在走流程显然来不及,顾怀舟只给了他三天时间“琢磨”那三桩悬案,而赵德财的案子又像一根突然冒出来的线头,打乱了他的节奏。
他得先理清轻重缓急。
赵德财的案子是现案,有尸体,有现场,有嫌疑人(黑三和王侍郎),还有明晚子时可能在乱葬岗出现的“买家”。这是目前最紧急的线。
而漕银失踪、东宫走火、江南私盐这三桩悬案,是暗线,可能牵扯更广,但一时半会急不来。
陆明笙抽出一张新纸,在顶端写下“赵德财案”,然后开始罗列已知信息和待查事项:
【已知】
死因:砒霜中毒,毒涂于常用笔杆,利用其舔笔习惯下毒。
现场:伪密室,利用窗外钉子和细线制造门闩从内闩上的假象。
关键物证:有毒的笔、茶杯残留、纸条(“货已妥,三日后子时,老地方”)、账册(记有“付王侍郎府绸缎款八百两未结”及“付黑三酬劳五十两”)。
相关人员:赵德财(死者,绸缎商)、王焕之(户部右侍郎,死者姐夫,有经济纠纷)、黑三(城南混混,受托处理“货”,已拘)。
货物:据黑三口供及茶楼听闻,可能涉及私盐、兵器、药粉(疑为禁药),总值可能达五千两。买家疑为“宫里身份尊贵之人”。
交货时间地点:明夜子时,城西十里乱葬岗。
【待查】
货物具体为何?尤其是药粉成分。(需查太医署记录)
买家具体身份?与宫里何人关联?(需查宫中相关人员记录,难)
王侍郎在此事中具体角色?是介绍人、中间人,还是买家之一?(需详查其经济往来及与赵德财的通信)
赵德财之死,是黑三灭口?王侍郎灭口?还是买家灭口?动机为何?
此案与三桩悬案是否存在关联?尤其是私盐案。
写完,他看着纸上密密麻麻的字,眉头紧锁。信息还是太碎了。黑三的供词只能信一半,茶楼传闻更不可全信。他需要确凿的证据,尤其是关于那批“货”和王侍郎的。
“陆文书在吗?”
门外传来敲门声,是陈平。
陆明笙起身开门。陈平站在门外,脸上依旧挂着那副和气生财的笑,但眼神里多了几分之前没有的郑重。
“陆文书,顾少卿让我来问问,赵德财的案子,您这边还有什么需要协助的?缉捕司的弟兄们已经按您的吩咐,在乱葬岗附近布控了,明晚只要有人来,定叫他有来无回。”
陆明笙侧身让他进来:“有劳陈评事。目前最要紧的,是两件事。第一,那批‘货’里的药粉,到底是什么。我需要太医署近三年,尤其是从宫中流出或记录在案的、有特殊功效或禁忌的药物清单。第二,王侍郎与赵德财之间,除了账面上那八百两,是否还有其他隐秘的资金往来或书信联系。”
陈平面露难色:“太医署的档案……没有顾少卿的亲笔手令或更高层级的调令,恐怕调不出来。至于王侍郎的私密往来,就更难查了。他毕竟是正四品大员,没有确凿证据,动他就是以下犯上。”
陆明笙沉默。他知道陈平说的是实情。这就是古代办案的难点——权力和等级,像一道道无形的墙,把真相围在深处。
“太医署的档案,我来想办法。”陆明笙道,“王侍郎那边……先不正面查。陈评事,您在大理寺年头久,人面广,可否帮忙打听一下,王侍郎最近半年来,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?比如,频繁接触某些特殊人物(太医、江湖郎中、药材商),或者突然有大额不明支出,又或者,其家人、心腹有没有生病、受伤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?”
陈平眼睛一亮:“陆文书的意思是,从侧面推?”
“是。如果王侍郎真和这批‘货’有关,尤其是那批药粉,他或他亲近的人很可能就是使用者或经手人。只要找到这个点,就能顺藤摸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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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明!”陈平抚掌,“我这就去办。太医署那边……陆文书打算怎么入手?”
陆明笙走到书架前,翻找了一会儿,抽出一本落满灰尘的册子——《永昌元年太医署职官录》。他吹了吹灰,翻开,快速浏览。
“太医署令,周文昌,正五品。副令两人,从五品。太医丞、医监、医正、医官若干……”他手指在名录上滑动,停在一个名字上,“医正,林仲景。这个名字……我好像在哪见过。”
陈平凑过来看了一眼:“林仲景?哦,他呀。他是已故太医院院判林老太医的孙子,医术不错,但性子有点……轴。听说因为不肯给某位贵人用虎狼之药,被排挤,如今在太医署只管些药材库房、整理医案的闲差。”
“管药材库房?整理医案?”陆明笙眼神微动,“陈评事,这位林医正,为人如何?可能接触吗?”
“为人倒是清正,就是不太会做人。接触……应该可以。陆文书想通过他查太医署的档案?”
“试试看。”陆明笙合上册子,“劳烦陈评事帮我打听一下这位林医正的住址、喜好、当值时间。我晚些时候去拜访。”
陈平应下,匆匆去了。
陆明笙重新坐回长案前。太医署的线有眉目了,但还不够。他还需要一个突破口,一个能把这团乱麻理出线头的突破口。
他的目光落在“货已妥,三日后子时,老地方”那张纸条上。字迹工整,但笔画僵硬,像在模仿。他拿起纸条,对着光仔细看。纸质普通,是市面上常见的竹纸。墨是松烟墨,也很寻常。但……在“妥”字的最后一点上,墨迹似乎比其他笔画略淡一些,且边缘有极细微的晕染。
像是写字的人,在这里停顿了一下,笔尖的墨快干了,又蘸了一次墨。
如果是赵德财自己写的,他为什么要模仿自己的笔迹?如果是别人写的,为什么要模仿赵德财的笔迹?还特意留下“货已妥”这样的信息?
除非……这张纸条,根本不是留给黑三的,而是留给某个第三方看的。这个第三方,可能不知道赵德财和黑三的交易细节,需要这张纸条来确认“货已备好”,同时,纸条本身也是某种信物或凭证。
陆明笙心脏猛地一跳。他想起漕银失踪案里,那支上百人押运队伍的诡异消失。如果是内部人作案,是否需要某种“信物”来取信于同伙,或者指挥行动?
还有东宫走火,烧掉文书是为了掩盖什么“信物”或“凭证”?
私盐案里,那些完美的账目和口供,是不是也是一种“信物”,用来向保护伞证明“事情办妥了”?
一个模糊的念头在脑海中成形:也许,在这些案子的背后,有一个或一群身份特殊的人,他们不能亲自出面,需要借助赵德财这样的商人、黑三这样的江湖人、甚至朝中的某些官员,来替他们办事。而办事的“凭证”,就是某种约定俗成的“信物”——可能是特定笔迹的纸条,可能是特殊的账目,可能是某件物品,甚至可能是……某种药物?
那批药粉!
如果药粉本身就是“信物”或“报酬”呢?某种只有特定人群才能识别、才能使用的特殊药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