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翠英起身要赶人,沈知夏却道:“让她说完。”
周桂芬以为她怕了:“你身上那件棉袄是陆家的,脚上鞋也是陆家的。真要分清,先脱下来!”
“棉袄是我结婚时娘家做的,鞋是我自己纳的。”
“布和棉花吃的还不是陆家的份额?”
“陪嫁清单在我箱底,工分账在马会计手里。你若真要分,从今天起一笔一笔算。我不怕。”
周桂芬咬牙:“你查到又能怎么样?钱是沉川寄给我的,汇款单上写的也是我的名字!”
“那要看附言写给谁。”
“附言能当饭吃?”
“不能。所以我才查它最后变成了谁家的房梁、谁身上的新衣,还是谁嘴里一句‘都花完了’。”
窗外有人没忍住笑了一声。周桂芬气得转身离开,临走重重踢了门边的石头。
何翠英把三份请求收好,给沈知夏开出盖章的关系证明,又将送养见证说明誊写一份交她。纸不多,却是她第一次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从陆家人的嘴里抢回来,变成有日期、有名字、有存放处的记录。
“路费怎么办?”何翠英问。
沈知夏想起陪嫁箱里那对银耳环。是母亲在她出嫁前攒钱打的,不值多少,却是唯一能立即换成现钱的东西。
“我自己借。”
“知夏。”何翠英叫住她,“我最后问一次。联系材料递出去,就不是在院里吓唬婆婆了。沉川的单位会知道,公社也会调解。你真要写离婚?”
沈知夏接过笔,在申请人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。
“真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