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朱大妞和苗三羊悄悄坠在那老太太和她两个儿子后面,一路跟去了百货公司。
于春华要给陆云舟买衣服,肖其方非抢着付钱,“妈,这也是我这当弟弟的一番心意,您就别跟我争了。”
陆云舟面红耳赤跟在后面,对这一幕十分的不习惯。
前世,从他上了大学之后,他就开始勤工俭学,基本没问家里要过生活费。
偶尔还得替他妈填打麻将输掉的坑。
工作之后,无论走到哪儿,付钱的永远都是他。
原主则是从来没穿过一件新衣裳,从小到大都是捡别人不要的。
别人争着抢着给他花钱,这还是破天荒头一回。
这种感觉……
有点像团宠文。
尴尬。
毕竟他也是四十多岁的大男人了。
哦对,现在的身体才三十五。
穿书一回,年轻了好几岁,可喜可贺。
一会儿工夫,肖其方给他买了一身中山服,他妈给他买了一双鞋。
本来于春华想买皮鞋,陆云舟说自己穿不惯,只要了一双普通的黑布鞋。
其实不是穿不惯,是不想太招摇。
于春华又拉着他逛了一圈,给他买了两个裤头、两件半袖衬衣。
于春华还想再买两条裤子,被陆云舟制止,“妈,我现在有这一身衣裳穿着,再有这个就可以换着穿,足够了。”
做人不能太贪婪,不能把别人对他的好当成理所当然。
他明白妈妈想要弥补他的心思,可当年,又不是她的错。
那种环境下,带着他冒着枪林弹雨到处走,也不现实。
于春华拗不过,只好作罢。
跟在后面的两人却是嫉妒得眼睛都红了。
朱大妞咬牙切齿地啐了一口,“这个死孩子,为啥不要?他不穿不会给你穿,一点都不知道好歹。”
苗三羊看着边上售货员怪异的眼神,连忙伸手扯了扯他妈的袖子,“行了你少说两句。”
他觉得丢人,拖着他妈出了百货公司。
藏到街角,苗三羊看着百货公司的门口,对朱大妞说:“苗二牛想落户口,得从咱家户口本上提。”
“没你和爸的证明,还有咱家的户口本,他这户口就别想落下去。”
“妈,到时候他们来找,你就往大了要。让他们拿五千块钱,再给我安排一个正式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