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的汉中,雾气还没散尽,空气里就弥漫着一股子怪味。
那是生石灰水的刺鼻辛辣,混杂着大锅里翻滚的米粥香气,还有几万人聚集在一起特有的汗馊味。
“一!二!三!唱!”
“一切行动听指挥!不拿群众一针线!不仅干活要卖力,还要讲究卫生勤洗澡……”
两万个光头汉子,蹲在刚平整出来的校场上,扯着破锣嗓子吼着这首调子怪异的歌。
歌词直白得像大白话,调子简单得听一遍就忘不掉。
这是朱至澍连夜魔改的《建设兵团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。
李鸿基——现在应该叫李处长了,穿着那身深蓝色的制服,腰板挺得笔直,站在队列最前面。
他头顶的大盖帽压得很低,遮住了眼底那一抹深深的震撼。
他以前带兵,靠的是义气,是杀头,是抢钱。
可这位蜀王殿下,靠的是……洗脑?不,是规矩。
“李处长,你看这队伍,带得怎么样?”朱至澍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后,手里端着个搪瓷茶缸,里面泡着枸杞。
李鸿基吓了一跳,连忙转身敬礼——这姿势他练了一晚上,总算不像个猴子了。
“殿下,这……这也太神了。昨儿还是杀人不眨眼的流寇,今儿就像群绵羊。”
李鸿基咽了口唾沫,“不过,殿下,俺觉得……有些人心里还是不服。”
“不服是正常的。”朱至澍吹了吹浮在水面的枸杞。
“狼行千里吃肉,狗行千里吃屎。有些人当惯了狼,你让他当看家狗,他不乐意。”
正说着,人群里突然起了一阵骚动。
第三大队的队列里,一个满脸刀疤的汉子一脚踹翻了前面分发咸菜的木桶。
“吃吃吃!天天就是稀粥咸菜!老子以前跟着闯王,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!这算个鸟的招安!这是把咱们当牲口使唤!”
刀疤脸名叫刘二麻子,是张天琳手下的一个小头目。他这一嗓子,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不少流寇眼神闪烁,是啊,以前虽然饿一顿饱一顿,但抢到大户的时候,那可是真金白银往怀里揣。
现在呢?一天三个工分,攒够一百分才能换二两肉,这得干到猴年马月?
“都给老子听着!”刘二麻子见有人动摇,更来劲了,跳上一块石头大吼。
“那朱家王爷就是想骗咱们给他修路!等路修完了,就把咱们全埋了!反了!咱们抢了这粮仓,杀出去也是一条好汉!”
戚金的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,刚要挥手让宪兵队上去抓人,却被朱至澍拦住了。
“别急。”朱至澍淡淡道,“戚金,你记住,杀人是最下等的手段。诛心,才是上策。”
朱至澍放下茶缸,拿起那个铁皮大喇叭,慢悠悠地走上高台。
他没骂人,也没喊打喊杀。
他只是问了一句:“刚才说话的那位兄弟,你以前是干啥的?”
全场死寂。
刘二麻子愣了一下,梗着脖子道:“老子是延安府的猎户!咋了?”
“猎户啊,好营生。”朱至澍点了点头,“那你为啥造反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