降兵整编进行到第五天,一个棘手问题被送到赵大柱案头。
新兵背景审查时,一名叫帖木合的葛逻禄降兵被查了出来。
根据多名证人指认,在苏勒德强征民粮的后期,这名士兵为了完成征粮任务,放火烧了一户拒不交粮的平民家的粮仓。
那场火虽然不大,却烧毁了那家最后活命的口粮。
那户人家的一位老人,几天后便活活饿死。
这件事不大不小,却极其麻烦。
按唐军军法标准,这属于参与抢掠并致人死亡。
性质极其恶劣,应该交由军法处严惩。
枪毙也不为过。
麻烦在于,帖木合有两个儿子。
一个十五岁,一个十三岁。
两人都在这次投降的队伍里,也都选择参军,刚被分进新兵营。
如果现在枪毙他们的父亲,这两个半大孩子该怎么办?
会不会在降兵中引起不好的反应?
赵大柱是个直性子的军人。
冲锋陷阵没有问题。
可处理这种牵扯人情、法理与部族关系的复杂事情,他便有些抓不住重点。
他在临时办公室里来回踱步,不住挠头。
“这可怎么办?”
“杀了,那两个小子肯定恨咱们。”
“不杀,死去的老人又该怎么交代?”
“这不符合有罪必罚的规矩。”
赵大柱想来想去,觉得这事自己定不了,只能上报李锐。
他拿着卷宗,正准备去找李锐。
刚走到门口,便碰见抱着一叠户籍册走来的阿伊莎。
阿伊莎将册子递给他。
“赵将军。”
“这是新登记的一批民籍名单,请您过目。”
赵大柱心烦意乱地接过册子,叹了口气。
“先放着吧。”
“我这里有件更头疼的事。”
他顺口将帖木合的事情说了一遍。
阿伊莎静静听着,眉头微微蹙起。
“李帅怎么说?”
赵大柱无奈道。
“我正准备去问。”
“这事太敏感,我拿不准。”
阿伊莎看着他手中的卷宗,沉默片刻。
“赵将军,能把卷宗给我看看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