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8章 意外的盟友

陈恪关于“过渡条款”“地域细则”的新思路,在修订馆内部引发了又一轮深入讨论。裴明、顾恺之等人虽认同其策略上的高明,但也担心如此细化的方案会进一步延长修订时间,给反对者更多准备和攻击的机会。

“关键在于,我们能否快速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、针对江南问题的‘过渡方案’雏形。”陈恪在核心会议上说,“不需要完美,但要有足够的诚意和可操作性,能让人看到解决问题的路径。有了这个,我们再去接触何文渊等人,甚至通过他们接触江南士林,才不是空谈。”

接下来的三日,修订馆几乎进入了半封闭状态。陈恪亲自牵头,与沈括、赵衡等人一起,重点攻关“江南宗族财产申报过渡方案”。他们调阅了户部关于江南田亩、商铺的旧档,研究了大量民间的分家析产契约范本,甚至请来了刑部一位精通民事律例的老吏进行咨询。

最终,他们草拟了一份名为《关于官员宗族共有财产申报事宜之过渡办法(草案)》的简要文书。核心内容包括:

一、设定三年过渡期,期内江南等地官员可就复杂的宗族共有财产,向当地官府指定的“公证房”申请官方厘清与登记备案,朝廷派专员指导。

二、厘清以“帮助官员明确个人权属、避免日后纠纷”为名,实质是为财产申报铺路。厘清过程中,官府只登记备案,不征税、不干涉经营,但会明确每份资产的共有者及各自份额。

三、过渡期内,官员只需申报已明确归属个人或已完成厘清备案的财产部分。过渡期后,所有应申报财产均需完成申报,未厘清且无法说明合理来源的家族共有重大资产,可能成为监察重点。

四、朝廷将组织编纂《官民析产契约规范》,为民间(包括官员家族)提供标准、合法的析产文书范本及公证服务。

同时,对于湖广水利、山西边镇等问题,也形成了初步的“特别考量”意见,准备作为《新则》正文后的“附加说明”或“实施指南”。

文书草案成型的当天下午,陈恪带着这份尚显粗糙但方向明确的草案节略,以及一份精心准备的、措辞谦逊诚恳的私人信函,来到了何文渊在京城的临时寓所——位于城西的一处清静官宅。

何文渊对于陈恪的突然来访略显惊讶,但礼节周到地将人迎入书房。

“陈大人公务繁忙,怎得空来老夫这陋室?”何文渊命人上茶,态度平和,但目光中带着审视。

“不敢打扰何大人清静。”陈恪拱手道,“只是前日聆听何大人教诲,关于江南宗族财产申报之难处,下官与同僚反复思量,深觉大人所虑极是,乃新政推行之关键所在。闭门造车数日,草拟了一些粗浅的应对之想,特来呈与何大人斧正。若有不妥,全当抛砖引玉。”

说着,他将那份草案节略和信函双手奉上。

何文渊接过,先是扫了一眼信函,信中以晚辈请教的口吻,再次感谢他前日的直言,并恳请他对草案不吝赐教,言辞恳切,姿态放得极低。他微微颔首,这才翻开那份草案节略。

起初,他神色平淡,但越看,眉头越是微蹙,眼中逐渐露出讶异和深思。他看得很慢,不时停下来,手指在某个条款上轻轻敲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