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,就是在五十多岁的时候,匿名写了一部歌剧。
“我没有想过会有人认出来。”克莱恩低声说。
风从旷野那边吹过来,把他的声音切成一段一段的,断断续续地落在弥莫撒的耳朵里,“那部歌剧……我写了七年。改了无数遍。我没有给任何人看过。写完之后,我通过一个朋友的朋友,把稿子寄到了弗洛克剧院。我说,如果你们觉得可以用,就用。不要问我是谁。不要在任何地方出现我的名字。”
“什么歌剧?”老人皱着眉头询问着,“我记得你从前最讨厌写的就是歌剧。”
“你说歌剧太吵了。一群人站在台上,用别人说话的方式唱歌,用别人唱歌的方式说话。你说那是一种‘两头不讨好的艺术形式’。”
“父亲,”他说,声音有些涩,“人会长大的。”
老人看着他,那双浑浊但依然明亮的眼睛里,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。
“长大了?”他轻声重复,然后点了点头,“长大了好。长大了,就可以做自己小时候做不到的事了。”
“做不到的事?”克莱恩苦笑了一下,“父亲,我写了一部歌剧。一部没人知道是我写的歌剧。一部——就算有人知道了,也不敢公开说是好的歌剧。这就是我‘长大了’能做到的事?躲在匿名后面,把自己想说的话塞进小丑和天使的嘴里,然后坐在观众席里,听别人鼓掌?”
老人的眉头皱了一下,那个动作让他的整张脸都拧了起来,像一张被揉皱的纸。
“鼓掌了?”他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