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起片面的喜欢,书晴明确体会到,他非常非常珍惜初宜。
也是在他身上,书晴才切身体会到,人常说的老房子着了火,到底是什么样。
明明以前是那么冷淡、好像对任何事任何人都兴趣平平的一个人,对上初宜,才终于有了重心。
有初宜在身边的时候,他浑身的注意力全都牵动在她身上。
书晴还在房间里,用脚趾头想都知道,他根本不可能做什么出格的事。
当著书晴的面又留了半个多小时,也实在是因为,初宜明天一早就要跟书晴走了。
书晴就是故意来犯贱的,想看初宜羞愤欲绝的样子。
这可太好玩了。
想当年,她跟沈令嘉真刀实枪的第一次以后,也没有初宜当着她的面被沈兆庭握了下手腕那么不好意思。
这几天,初宜就是她全部的快乐源泉。
扫货都比不上这种快乐的十分之一。
书晴又好好乐了五分钟,初宜才反应过来,不想理的人,是可以挂她的电话的。
一夜无梦。
五点的闹钟准时响起,深冬的时节,窗外还跟凌晨一个样。
天光暗黑,城市里的灯火点亮一丝寒意。
初宜困得头掉,简单地洗脸刷牙以后,把两个行李箱拖到客厅,就两眼无神地坐在沙发上。
书晴要化妆,所以比她早起了半个小时,和她的进度差不多,也刚穿好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