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中男主高云海,本是铁牛大队青石板生产队的普通农民。
从小就机灵,十五岁就拜了同族一个起匠为师。
每日给人建房子,倒也算是有门技术。
有一次他大哥跟大队上的村民一起,去山里驱赶野猪群。
结果为了救人,自己就这么没了。
他大嫂过于伤心,一尸两命。
只留下的个才不到五岁的侄女女。
于是高云海就以照顾侄女的名义,带着妻儿老小住进了原主家里。
有一天,去地窖取红薯,却眼尖的发现一旁的土地有点凸起。
福至心灵的他,立马拿了把锄头挖了起来。
发现竟然是一个大肚瓶的土陶罐子。
里面整整有好几根大黄鱼,还有一些袁大头金戒指金手镯什么的。
机灵的高云海,立马把罐子又埋了回去,谁都没告诉。
直到九十年代初,市里开发了个楼盘。
他这才拿出几根大黄鱼,跑去黑市卖了十几万。
想着去买几套房子,以后留给孩子们。
可令他没想到的是,跑去一问价格,一套百来平的居然要十几万!
好家伙,这不管天不管地的,就那么百十来个平方,竟然要那么多钱。
顿时聪明的高云海,立马打起了小九九。
他也不买房了,而是直接花了十万块在市郊区买了十几亩地。
用剩下的钱,学着市里小区的户型,建了一栋六层的小洋楼。
因为没有市里小区地皮那么值钱,因此比市里的房子,基本上便宜了一半。
可就算是这样,也还是血赚。
买完这一栋,立马又建下一栋。
直到把那十几亩地建完,他也赚得盆满钵满了。
尝到了房地产的红利,又把眼光投向别的地方。
都说那个年代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。
渐渐地,生意越做越大,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老板。
云澜梳理完记忆,再次深深叹了口气。
因为他这个身子的原主,很不幸的就是高云海那个倒霉的大哥高云澜。
原主也是个可怜的。
他娘生下他三岁那年,就一场病去了。
留下原主,和一个比他才大三岁的姐姐高云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