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光铺开的时候,陈默已经走出城区了。土路两侧的灌木丛挂着露水,裤腿扫过草叶,很快就洇湿了一截。他走得不快,也没停,像是已经把这段路的长度量过了好几次,不需要再低头确认。
走了大约半个钟头,岔路口前站着一个人。灰色外套,双手插兜,背对着他的方向,像是在等什么人。陈默放慢脚步,在距离十来步的地方停下来,那人也转过身来——就是昨晚地下室门口那个人。
“你跟了一路?”陈默说。
那人没接这个话:“我知道你会走这条路。”他侧过头,朝北边那条路看了一眼,“印记到了这个位置,方向会偏。它不会一直指向正北。”
“那你来指路?”
“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。”他说,“你口袋里的印记,是你主动带走的东西。但它不会一直保持稳定的形态。它会逐渐和你的身体融合,到时候,你再想把它分离出去,就得用别的方式了。”
陈默说:“你说过了。”
“上次没说全。印记融入身体之后,你就没法再靠它定位裂缝了。它会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,而不是你用来导航的工具。”
“那它融进去之后,我会怎么样?”
“不会怎么样。但你之前走过的路,它会记住。”那人说,“它不是坏事,但也不是工具。”
陈默把印记从口袋里掏出来,握在手里看了看:“那如果我现在放回去,还能恢复原状吗?”
“能。但放回去之后,裂缝的位置会更模糊。”他侧过头,朝北边那条路看了一眼,“你自己决定。”
陈默收回手,把印记重新放回口袋,抬手的时候碰到枪套边缘,枪套的位置微微偏了一点,他扶正:“先把路走完,再说印记的事。”
那人没有再拦。陈默从他身边走过去,踩上那条岔路。走了几步,身后传来一句:“如果你决定把印记留在身上,那它就会一直跟着你。如果你决定把它放回去,那你就得重新找路。”
陈默没有回头:“那就先走完再说。”
他沿着岔路往北走,把岔路口留在身后。那片灰白色的屋顶再次出现在视野中,像是从晨雾里浮出来的。他沿着一排灰白色屋顶的边缘走了一段,在其中一栋楼前停下来。门是开着的,没有锁。他走进门,在屋里站定,环视了一圈,确认没有异常,然后把印记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窗台上,像在等它和这个地方完成对接。门外传来脚步声,然后是木门被推开的声响,是灰外套那个人,他侧过头,看到窗台上那枚印记,没有说话,目光在印记上停了一瞬,又移开了。
“你没把它收回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