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万蹲在渠边系鞋带的时候,阿巴斯已经走到了他背后。
“我跟你去。”
伊万没抬头,把鞋带拧了两圈,勒紧。
“不需要。”
“苏莱曼的营地我比你熟。他扎营有习惯,帐篷口永远朝东南,背风面放哨兵。你自己去,光摸哨位就得浪费一个小时。”
伊万这才抬起眼看他。
阿巴斯站得很直,两只手垂在身侧,没有武器,没有多余的表情。他的脸上还带着前几天被活埋时蹭破的痂,结在颧骨上,黑乎乎的一块。
伊万审视了他三秒,站起来。
“跟不上就自己回来。”
两个人没再多说。伊万从工坊墙边取了一把短弩和二十支铁箭,腰上别了一柄克虏伯新锻的匕首。阿巴斯什么都没拿,空着手就出了基地北门。
念念被拉杰什抱着站在渠边,看着两个背影消失在夜色里,小手攥着黑匣子,嘴巴抿成一条缝。
方舟的合成音从黑匣子里传出来,声音调得很低,像在说悄悄话。
“已同步热源位置。东南方向十五点三公里。建议路线:沿干涸河床向南走四公里,转向东偏南十五度,利用矮坡脊线隐蔽接近。”
念念把黑匣子举到嘴边,奶声奶气地嘱咐了一句:“伊万叔叔,小心。”
黑匣子那头没有回应。
伊万和阿巴斯已经进了河床。
月亮被云层挡着,河床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伊万走在前面,脚步极轻,每一步落地前脚尖先探,碰到碎石就绕。这是猎人的本能,三十五年刻进骨头里的东西。
阿巴斯跟在后面,脚步声比伊万大,但不算重。他走路的方式和猎人不同,步幅均匀,节奏恒定,像受过军事训练的人。
走了二十分钟,伊万忽然停下来。
“苏莱曼这个人,你了解多少。”
不是疑问的语气。
阿巴斯在黑暗中沉默了两秒。
“他二十三岁。奥斯曼遗脉,在地下城是军官家庭出身。他从小被教育一件事:扩张是文明的义务,不扩张就是在等死。”
伊万没回头,继续走。
阿巴斯跟上去,声音压得很低。
“他不蠢,但他有一个致命的毛病。他只听一个人的话。”
“穆罕默德二世。”
“对。那个疯子是他的脊梁骨。所有的决策,所有的战术,包括上次造抛石机攻城,全是穆罕默德二世的主意。苏莱曼自己不会打仗,他只会执行。”
伊万咀嚼着这句话,脚步没停。
“如果穆罕默德二世消散了呢?”
阿巴斯的声音顿了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