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风没多话,拎着血鞭和血刃在前面闷头开路。身后那十四个人跌跌撞撞地跟着,没人敢掉队,也没人有力气闲扯。郭怡凤想说点感谢的话,可看着林风那副生人勿近的背影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高昱广被两个兵架着,每走一步,大腿上的伤口就传来钻心的疼,那股子腐臭味混着汗味,熏得人直犯恶心。
快到小区的时候,林风没直接走地下通道,反而带着他们绕到地面,从侧门进去,因为地下停车场里面已经生长了大块的血巢在里面。
地标的这路走得敞亮,可也有一定的危险。街道上丧尸不少,三三两两晃荡着。最近几天,小区周围的丧尸少了许多,大部分都跟随尸群朝着市区中心而去,导致这较为边远的老小区内丧尸数量逐渐变少。林风也没换武器,就那么甩着那根黑乎乎的长鞭,动作快得带出残影。
“啪!”离得最近的一头丧尸脑袋像西瓜一样炸开。
“啪!”另一头刚转过身,脖子就被抽得错位,栽进旁边的花坛里。
他就像在自家后院散步,遇到挡路的丧尸,随手一鞭子就解决了。那群残兵败将看得眼睛发直,这哪是人?这根本就是台人形的杀戮机器。陆明在后面默不作声的跟上,心里那点军人的傲气早就被碾碎了,只剩下深深的敬畏。
进了小区,林风直接把他们安顿在一栋没被被血巢血肉生长占据的居民楼里。屋里早就备好了压缩饼干、瓶装水和一些简单的药品,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,但在末世里已经是天堂。
“吃了,睡了,伤养好。”林风扔下这句话,转身就走,干脆利落。
没人敢问为什么,也没人敢乱跑。饿疯了的士兵们狼吞虎咽地吃光了分发的食物。那些食物里,早已混入了红眼特制的仆从虫卵。这玩意儿吃下去没感觉,却像种子一样在胃里扎根,顺着血液流遍全身,慢慢蚕食原有的意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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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一晃,三天过去了。
这天上午,阳光难得透过云层照在小区的操场上。林风背着手,慢悠悠地从正在操练的士兵队列旁走过。
现在的场面,透着一股子诡异的和谐。十四名士兵,包括郭怡凤在内,见到林风走来,齐刷刷地停下动作,目光齐整地投过来,那眼神里没了最初的戒备和审视,只剩下近乎盲目的崇拜和服从。
林风随便抬了抬手,正在做俯卧撑的一名士兵立马弹起来,跑去给他搬了把椅子,又拧开一瓶矿泉水双手奉上。整个过程没人发令,也没人质疑,流畅得像演练过千百遍。
最夸张的是高昱广。这老家伙三天前还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,现在却红光满面地站在队列里,大腿上那道狰狞的伤口已经结痂愈合,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粉肉。他见林风看过来,立马挺胸抬头,大声喊道:“林先生!多谢您救命之恩!我老高这条命是您捡回来的,往后就算是丧尸堆里,绝无二话!”
林风淡淡点了点头。红眼的虫卵确实好用,不仅救了他的命,还把那股子忠于联邦的死脑筋给磨平了。
这几天,这帮人嘴里再也没提过“归队”、“联系上级”之类的词,每天除了在小区里拉练,就是按林风的要求,去小区外围猎杀落单的丧尸,再把尸体拖回地下停车场的入口扔掉。至于那些尸体怎么处理,没人问,也没人敢问,仿佛那是再正常不过的垃圾处理流程。
又过了两天,林风站在天台,举起望远镜看向不远处另一个老旧小区。
那个小区叫“福兴苑”,跟他这边的小区就隔了一条双向四车道的大马路。那边的情况一目了然——阳台上晾着的衣服还没收,楼下却密密麻麻全是丧尸,比这边密集了至少三倍。更关键的是,林风敏锐地捕捉到了几道在尸群中穿梭的红影,那是二级丧尸特有的肤色。
“是时候快速扩张了。”林风放下望远镜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
现在的血巢虽然稳固,但想再进一步,这点生物质储备还不够塞牙缝的。红眼能把这几个士兵强化一下,但那得消耗海量资源,性价比太低。不如把福兴苑那边的丧尸群引过来,就在这边慢慢消化掉。只要把那边的生物质全吞了,红眼的巢穴就能彻底占据整个安居园的地下,到时候,这方圆几公里,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地盘。
林风没多话,拎着血鞭和血刃在前面闷头开路。身后那十四个人跌跌撞撞地跟着,没人敢掉队,也没人有力气闲扯。郭怡凤想说点感谢的话,可看着林风那副生人勿近的背影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高昱广被两个兵架着,每走一步,大腿上的伤口就传来钻心的疼,那股子腐臭味混着汗味,熏得人直犯恶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