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英倒是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痛快,惊讶过后,脸上才慢慢露出笑意:“阿云,你真的想通了?这样也好,要说起来,这桩婚事,如今要断掉其实也不算太难……”
凌云吓了一跳,忙摆手道:“师傅,我不是这个意思!”
沈英怔了怔,语气顿时加重了许多:“你的意思是,即使知道了这一切,你还是要嫁进柴家?”
凌云眼帘微垂,语气却并没有半分的犹疑:“师傅,这桩姻缘,不是我想不想结的问题,而是我身为李家女儿,这是我不得不做的事。如今莫说那里是一潭浑水,就算柴家是龙潭虎穴,我也没有退后的道理了!”
沈英缓缓地点了点头,随即又摇了摇头:“身为李家女儿,你就必须做这样的事?阿云,以你的心胸,你的本事,难道就不能离开李家,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?就一定要搭上自己这一辈子?”
凌云沉默片刻,突然问道:“师傅,你觉得我的天分,比小鱼如何?”
沈英纳闷地看了她一眼,还是正色答道:“单论天分,你和小鱼各有千秋,只是小鱼大概幼时吃了太多的苦,身子有损,后来又进了贼窝,成了那帮贼子用来暗算对手的杀人利器,心性也与常人不同,我只能让她剑走偏锋……这跟今日之事又有什么关系?”
凌云苦涩地笑了笑:“那师傅知不知道,小鱼在被训练成杀手前,还曾被人当做两脚羊来圈养,差点被他们吃了?”当初玄霸从路边捡到小鱼,是她在一次杀人失手受伤之后被同门放弃,还被补了两刀,幸亏师傅保住了她的性命,当时他们都以为,小鱼的身形瘦小、戾气深重,是因为在盗贼们手里吃苦太多,杀人太多,却没想到,在那之前,她还有过更可怕的经历!
沈英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,愕然道:“还有这事?你是何时知道的?”
凌云的笑容更是苦涩:“我们去涿郡时遇到了朱麻子,小鱼闻出了那种吃人的味道,后来我们又遇到一位妇人哭诉女儿被那帮人抢走,这才决定杀上山寨,屠灭恶魔。只是我们终究晚了一步,那个孩子已是只剩下……”
想到那个母亲绝望的眼神,那个孩子剩下的小小一堆骨头,凌云的眼底不由一热:“师傅,那个孩子,也叫三娘。在那之前,我一直觉得,我有一身本事,我不贪图富贵,我便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。可在那之后,我才慢慢明白,我之所以能这么想,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是李家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