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白天写完后就出去逛街,熬夜写完就会睡到天昏地暗,再打开手机看看傅黍有没有回她消息,幸运的时候碰到他下了手术,还可以不间断的聊上两句。
金毛前两天被傅黍抽时间从江译那里接了回来,它憨憨的很可爱,温楹爱逗它玩。
无聊的时候,会抱着大体型的金毛一起窝在沙发中看电视等傅黍回来。
他们算同居了,又不算。
两人家太近,可以时常两边串门,一呆呆一整天,但过夜,都是在自家过的。
也同样是因为家太近,温楹才不意思在傅黍家过夜,否则不就显得…自己有些急不可耐了吗?
温楹双腿盘着,坐在沙发上噼里啪啦的按键盘,金毛脑袋蹭着她的腰,圆溜溜的眼睛葡萄似的,好奇的盯着她的电脑屏幕。
或许就像傅黍说的,连狗都喜欢漂亮的,金毛从一开始就很喜欢她,怕生了一时半刻,就被温楹顺了毛,自然而然的依赖了她。
玄关处传来门把手被拧动的声音,温楹慢悠悠的打完了句号,才抬头看去,傅黍正弯腰在换鞋。
“晚上好,傅医生。”她合上电脑,哒哒哒的跑去,张开双臂,轻轻拥抱住了他,“辛苦了。”
“晚上好啊,温小姐。”他向来事事有回应,抬手揽住她的腰,歪头笑问,“吃晚饭了吗?”
温楹有个特别不好的习惯,就是饮食不规律,常常吃了上顿就不吃下顿。
随心所欲过了头,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所以傅黍有在认真的改正她这个不良习惯,到时间就会给她发信息,催吃饭。
温楹点头:“吃了。不过是点的外卖。”
傅黍想了想,还是觉得得慢慢来,于是生生把‘外卖不健康’这几个字咽了下去,微微顿了一下,道:“嗯,吃了就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