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凯斯听到这声“林妹妹”笑出了声,在程维和威胁的眼神下闭了嘴,抽出筷子戳了个汤包,咬下去确实惊喜,就是烫舌头,一口汁溅出来,林书夏总算听到了一句好话。
“不错。”
再咬一口,林书夏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叫喊:“辣死我了,来杯水,水!”
林书夏好心递去半杯水,见他咕噜喝着又一口气吐出来,瞪眼看她:“你干得好事?”
林书夏装傻,往程维和旁边靠了靠:“程大哥,你快管管你朋友,别不是昨夜酒没醒要到我这儿碰瓷。”
路凯斯闻言,立刻扯着衣领闻了闻了自己,哪有什么酒味,他今儿出门特意喷了香水的。
程维和让她别见怪,要顺路送她去学,谁知林书夏指着路凯斯说:“我不跟酒鬼同行。”
“你……”
好样的,路凯斯头一回被个小姑娘嫌弃,气得转身就走,还听见林书夏欢快的喊声:“下次再来啊。”
路凯斯脚步一顿,回头便见她一张笑脸在清晨的阳光下绽放。
他后面有想过,初见林书夏的时候,是有被吸引到的。只是这一面实在平常,让他见惯了外面娇艳的玫瑰而没能快速适应水养的水仙。
路凯斯血气方刚的年纪,在有权有势的背景下,他不务正业就爱玩,常去的地方就是金乐门。
金乐门这样的风月场所,里面一水的达官显贵,又在英租界,他没事总爱凑去外国人那一桌聊两句,人家也给他面子,只是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在英国人听来很是滑稽,但又有趣。
没多久他就成了这场子里的热门人物。
今儿甫一进门就有人过来笑脸相迎,旗袍洋裙簇拥而上,一眼过去,浓妆艳抹,俗气艳丽,有细长的手臂挽着他,笑容娇媚:“路公子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。”
他刮了刮女人的鼻子,眉眼跟个狐狸似的狡猾:“胡说,昨儿个还听你唱曲来着,你说要给我煮碗面,我今天可是来讨债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