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晚晚看完八大公司发表最新的声明,没急着回应。她转头看着老麦,说:“你觉得艺人拿七成,公司能活吗?”
老麦想了想,放下笔,很坚定说:“能。以前公司拿九成,是因为艺人没话语权,公司垄断了渠道。现在不一样了,互联网时代,渠道多了,公司不是唯一的选择。公司少赚点死不了。以前赚九成,现在赚三成,少赚没问题。以前是暴利,现在是薄利,薄利也是利。”
阿强站在门口,背挺得笔直。林晚晚看了看阿强,问:“每天工作八小时,项目能完吗?”
阿强说:“能。以前每天干十六个小时,一半时间在等。等演员化妆,等导演调光,等制片人开会。八小时干实了,比十六小时磨洋工强。我在剧组干了八年,真正干活的时间不到一半,剩下的时间都在等,等得人都废了。”
林晚晚又问糖糖:“版权归创作者,公司还愿意投资吗?”
糖糖想了想,想了很久,说:“愿意。因为好歌才有版权价值。公司帮创作者把歌推出去,赚了钱分一份,比抢过来强。抢过来的创作者不配合宣传,不配合演出,歌也红不了。你情我愿,才能双赢。”
林晚晚笑了,对着大家说:“听见了吗?他们说的‘不可能’,在资本家那里,已经是习以为常,其实不是不可能,而是他们不想。”
徐佳走过来,手里还拿着那部一直在震的手机,说:“你打算怎么回应八大公司?要不要开个直播?”
林晚晚想了想,直截了当地说:“不回应。”
徐佳愣住了,手机差点又掉了。“不回应?他们骂得那么凶,你不回应?”
林晚晚说:“他们骂我,我回骂,没完没了。你一句我一句,骂到明天也骂不完,不如做点实在的。”
她打开电脑,新建了一个文档,写一份全新的“透明合约模板”,手指在键盘上敲得很快,像在弹一首熟悉的曲子。
第一条,收益分成:艺人70%,公司30%。第二条,工作时长:每日不超过8小时,超时按三倍工资计算。第三条,版权归属:创作者所有,公司享有代理权。第四条,解约条款:提前30天通知,无需违约金。第五条,账目透明:每月公开,随时可查。
她写了十二条条款,和之前那份一样。但这次,她在文档的最下面加了一行字,字体加粗:“本模板免费使用。任何人、任何公司、任何创作者,都可以拿去用。不用问我,不用署名,不用付费,拿走即可用。”
写完之后,她截了一张图发到网上,配文:“这是我家艺人的合同。”
这条微博,十分钟转发破千万;评论区炸了,每秒钟上千条新评论:
“这十二条,每一条都是打脸行业惯例!”
“艺人拿七成,公司拿三成,这才叫合作!”
“每天八小时,这才叫工作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