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次去店里的时候,是很久之后了。
那时候基本店里没我认识的人了,也就梦露我还认识。
至于安琪,她去店里也比较少了。
那天我去店里的时候,见梦露在带本,而梦露带本比较随性,脱了鞋子就光着脚丫蹲在椅子上。
她身上还围着我的毛毯。
对,就是我在会所充卡时,湘艳送我的那条高级毛毯。
本来那条毛毯是我拿过去用的,因为有时候客人会嫌热把空调开的温度很低,而我又嫌冷,所以便围上毛毯。
而现在,我的毛毯成了梦露的随身物品。
关键是,她还脱了鞋子,光着脚丫,把我毛毯的下半部分踩在脚下。
我问她:“你洗脚了吗?”
梦露说:“洗了,放心吧,不会把你毛毯弄脏的。”
我点了点头,看了一眼在场的客人,没一个我认识的。
最终,我到了楼下的沙发上坐着,一直等到梦露带本结束,把客人送走。
我寻思把我的毛毯带回去,结果却发现梦露下来时没带毛毯。
我问她毛毯呢,她说在楼上,我便只好又上楼去拿。
我的毛毯,现在正四仰八叉地瘫在椅子上,歪七扭八的,还印着梦露的形状。
这小姑娘,坐姿也不太正啊,当心腰间盘突出。
我将毛毯收起来,却闻到一股子烟味。
估计是毛毯在这里放太久了,已经染上烟味了。
我带着毛毯下楼,跟上楼的梦露擦肩而过。
梦露见我要走,便让我帮她收拾一下房间。
我对梦露还是蛮有好感的,这小姑娘是大学生做兼职,身上有书生气,不像那群社会人一样,一身社会气。
我答应了她,先下楼把毛毯放下,然后回去帮她收拾屋子。
闲聊之中,我得知梦露在上海读大学,读的好像是金融系。
听起来很高大上的专业。
但金融系内部的学生应该都知道这专业是怎么回事,是不是高大上,见仁见智。
收拾完之后,梦露问我:“哎,你知道鸢都哪里的酒吧好玩吗?”
我愣了一下,好奇地问她:“你要去酒吧玩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