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步摇(七)

长安胭脂铺 橘月半 1179 字 4个月前

阿摇的指尖几不可察地颤了一下。

“我爹是个行商,常年在外。娘为了让他平安归来,每次爹离家前,都刺破脚心,取血融金,铸成护身摇符,让爹带着。爹走了八年,娘取了八次血。起初只是脚疼,后来走不了路,最后……最后一年,爹没回来,娘也没等到。她临去前,脚骨尽碎,躺在床上,双脚肿得发亮,皮肉泛着青金色,像是……像是铸坏了的铜器。”

少年低下头,雨水顺着他睫毛滴落,像泪。

“娘去后,我才发现,我脚里……有东西。”他伸手按在自己左脚心,“不是骨头,也不是肉,是……是一粒金砂,活的,长在我骨头里。我猜,是娘取最后一次血时,把金种……种到我脚里了。”

阿摇终于动容。她起身,走到少年身后,伸手按在他左脚心。掌心传来的触感清晰无误——皮肤下,不是骨头的坚硬,而是一粒滚烫的、微微搏动的硬物,那搏动的频率,竟与金步摇色匣中的脉动,隐隐相和。

“这种在吸我的血,”少年声音发颤,“我能感觉到它一天天长大,根须在我骨头里蔓延。我怕……怕有一天,我会变得和娘一样,脚骨折断,皮肉溃烂……我怕我会变成一块金疙瘩,长在这巷子里,永远也走不出去。”

阿摇收回手,沉默良久。雨越下越大,几乎要将整条巷子淹没。铜镜上的雨水簌簌滑落,露出镜面一角,镜中步摇的影子在雨光里摇曳,竟显出几分凄惶。

“我可以替你取出金种,”她最终开口,“但需开金步摇色,那是极险之事。开匣救你,你要付的‘机’,恐怕……不止一寸。”

少年抬头看她,眼神清澈,却带着决绝:“只要不变成金疙瘩,付什么我都愿意。”

阿摇点点头,转身从案下取出那只银灰的匣子。三年了,匣身依旧冰凉,底部的“步”字在雨光里流转着淡淡的金芒。她将匣子放在案上,示意少年退后。

“开匣时,无论看见什么,听见什么,都不可出声,不可动弹。”她叮嘱,声音里透出一丝罕见的凝重。

少年退到三步外,屏息凝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