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马克看到蓝天先进来便招呼着,没想到后面还有个黎云。这两人他都认识,只是前者是他的常客,几乎每周都来,后者则因为离开了这里就很少能来,差不多一年也就能来个一两次这样。
“哈喽,马克,好久不见啊!”
“哈哈,坐,还是老一套嘛?”
“对。”
“好嘞,稍等就来。”
两人抽出高凳靠边坐下,老马克手脚麻利地倒了两杯哈姆牌威士忌后,转身进厨房去拿炉子里的羊排。在这儿功夫中,黎云两人则看向酒馆内的一角,那里正有位流浪歌手在唱着歌。
“我认识你,
永远记得你。
那时候,
你还很年轻,
人人都说你美,
现在,
我是特为来告诉你,
对我来说,
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
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
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
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......”
老马克人很好,对于他这家小酒馆来说,客人差不多都是固定的,有无歌手唱歌都是一样的。
但他常常会接待一些穷苦潦倒的流浪歌手,不但允许他们在这里唱,对客人打赏他们的钱他也不收取抽成,而且对已经吃不起饭的流浪歌手们还会管他们一顿饭。
来这里的流浪歌手大都不是唱那种流行音乐的,反而是有那种诗人情怀,有点像西方中世纪时期的流浪诗人。
事实上,自从百年前有流浪诗人这一职业传承的出现之后,就掀起了一小股的流浪诗人热潮,大批的没钱而又想浪漫的人们纷纷投入了这一浪潮。
“你们的小羊排,来喽!”
在那歌手一首歌还没唱完的功夫,老马克一手端着一份烤羊排从厨房飘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