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也这辈子第一次看见至死方休四个字时,是在明代凌蒙初的《初刻拍案惊奇》这本书中看见的。
她至今都记得故事原文最后的那八个字:吸他精血,至死方休。
她当时想,没必要,实在是没必要。
何必呢?
蜈蚣吸蛇血直到死才停止,万一把自己撑死了呢?
岂不是太划不来?
而此时,她跟沈晏清的这种情况,
用至死方休这四个字来形容,太合适不过了。
至死方休。
他们都太难放过对方了。
她有她的求不得,沈晏清有沈晏清的难舍弃。
在这场婚姻里,他们用拙劣的方式将爱意转为恨意,一步步走到现如今,谁才是过错方?
到底是她?还是沈晏清?他们都太恨彼此。
两个世界的人非要往一个世界里挤,总有人要筋骨寸断,也总有人要付出惨痛且难以忍受的代价。
这两个月,她躺在这个小小的隔间里,被身体和情绪双重折磨着。
像一个在深渊里匍匐久了的人,久到麻木。
久到没有知觉。
面对沈晏清的怒言,她的情绪毫无波澜,反而想着,就这样吧!
就如此吧!
还能怎么办呢?
她没有任何办法。
沈晏清低睨着她,看着她面如死灰的躺在单人床上。
长袖下的手腕处是一节凸起的骨头,皮贴着肉,消瘦的令人担忧。
他本不该如此的。
可也无法不如此。
放她走?
以他对安也的了解,只要离开南洋,他这辈子再见到她的机会几乎为零。
她像林中的鸟儿,自由惯了,那没心没肺的性格一旦离开,这辈子都不会归林,更不会记得自己这个丈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