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多年,却并没有积蓄。
他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。
只要没钱了,就直接跟他妈要。
他妈也从来不问,儿子要钱就直接给。
这样的生活,一直持续了28年。
28岁这年,原主认识了一个叫珍珍的女人。
这个女人大他五岁,已经有一个三岁的孩子,并且刚刚与前夫离了婚。
两人相识两个月后,原主向珍珍表白,两人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自此,原主的开销更大了。
隔三差五就会跟他妈要几万块钱,给珍珍买衣服、包等东西。
包括珍珍的女儿妮妮的生活费,也几乎被他包圆了。
这样的日子,一过就是三年。
原主并不觉得给自己的女人花钱有什么。
直到他提出跟珍珍结婚,却因为五十万的彩礼只能拿出四十五万,两人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
珍珍不愿意退一步。
原主想到这些年给珍珍花了这么多钱,现在对方却因为五万块钱跟他闹。
同时,他又发现珍珍竟然还跟她前夫有联系。
原主越想越气,直接拿刀子捅死了珍珍。
等原主回过神来的时候,他已经跑回了家。
警方后来立案调查珍珍被杀案,许久才查到他这个男朋友的存在。
原主早将此事告诉了他妈。
他妈眼见警察上门,便决定自己去顶罪。
可惜,现场的证据还是将原主暴露了出来。
最终,原主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,他妈也因为妨碍司法公正而被判了三年。
但这些年,他妈为了挣钱,身体早就垮了,入狱没多久,便病逝了。
此时的原主,倒是后悔了。
但他后悔的不是让他妈帮他顶罪,而是觉得自己对不起珍珍。
原主心里记挂着珍珍,抑郁成疾,没过几年便也病死了。
他爸本就因为他妈的去世而卸了心气,听到他的死讯后,没过多久,便也没了。
小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