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审开始后,法官首先核对了双方的身份信息,然后由张律师代表沐青和苏晓冉,陈述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。
张律师拿着林薇造谣的视频,对法官说道:“法官大人,被告林薇在抖乐平台发布视频,捏造事实,称原告沐青‘无缝衔接’‘是渣男’,还污蔑原告苏晓冉是‘小三’,这些内容都是虚假的,已经对二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。
二原告的朋友、同事、家人都看到了这条视频,对二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,甚至有人对二原告进行辱骂和骚扰,影响了二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工作。
因此,二原告要求被告公开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赔偿精神损失五万元,于法有据。”
接着,张律师又拿出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截图,说道:“另外,被告林薇在与原告沐青恋爱期间,以备考公务员为由,多次向原告沐青索要钱财,共计二十三万六千块钱。
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出,被告林薇在恋爱期间,一直将原告沐青视为‘供养者’和‘备胎’,明确表示‘等考上公务员就分手’,存在欺诈的故意。
这些钱财并非原告沐青的无偿赠与,而是被告林薇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不当得利,因此,原告沐青要求被告林薇返还这些钱财,符合法律规定。”
说完,张律师将所有的证据交给法官,然后坐了下来。
接下来,轮到林薇答辩。她站起来,声音颤抖地说道:“法官大人,我没有造谣,我说的都是真的。
我和沐青谈了三年恋爱,感情很深,他突然跟我分手,然后很快就找了新女朋友,这就是无缝衔接,他就是渣男。
而且,我花他的钱,是他自愿的,是他主动给我转的,不是我索要的,这属于无偿赠与,我不需要还给他。”
“被告,你说原告沐青‘无缝衔接’,有什么证据吗?”法官问道。
“我……我没有证据,但是他就是无缝衔接了!”林薇支支吾吾地说道,眼神不敢看法官。
“那你说原告沐青花给你的钱是‘自愿赠与’,有什么证据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