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永豪笑起来,“孟老板,拟合同这样的事呢,我建议你去找其他律所。因为这是很基础的事情,哪个律所都可以做,我们收费会比较贵。”
孟时禾也笑:“不找别人,我当然要找最好的。”
孙永豪就说:“行,什么样的合同类型?大概说一下,我下午派人去找你对接。”
孟时禾:“谢谢孙大状,是投资家辉家里筹备的那个影视公司,不仅是合同,后续还有相应的手续也需要你这边帮忙跑一跑。
按理说这都应该是财务的事情,但是我来港城也没带什么人,贸然委托财务公司还不如直接找律所。”
孙永豪听完孟时禾的话,立刻就说:“明白,这件事我亲自跟。”
下午孙永豪过来,跟孟时禾签订了代理合同,一式两份。
第二天孙永豪就作为孟时禾的法务代理,和李家辉的财务和法务进行了一系列沟通。
包括但并不限于孟时禾的出资时间,方式,预期回报,股权和分红比例,再投资方案,中途退出机制,明确管理权和控制权,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度,违约责任,争议解决等等。
这些条例繁琐复杂,但是必须一条一条过,理清楚说明白,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行,绝不是脑袋一拍就能决定的事情。
孟时禾本以为一个合同不会需要多久,但从起草开始,经过协商,到最后的敲定,用了有将近一星期。
最后的合同成本有几十页那么厚,握在手里像本杂志。
合同敲定,李家辉开始跑前跑后成立新的影视公司,公司名称注册为【家禾】。
公司正式成立那天,孟时禾的第一笔款项到账,就此家禾正式踏进影视这一条洪流中。
孟时禾这边的事情全部办妥之后,已经过了小半个月,期间陈扬一头扎在股票交易所,所有在港城上市的公司,他都已经了解的七七八八。
而这半个月,美汉依旧没有停止上涨的趋势,已经从十块八涨到了十五块,陈扬账户里也从一开始投进去的一万八到现在的将近十万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