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珍予一眨不眨的把头顶的脸盯着。
深夜之下,那双琥珀眸子被大灯照的晶亮,蜷缩在手闷里的小手动了动。
她好像有点想起来了。
这手套应该是她十三岁那年,冬天在学校冻坏了手,沈京肆从学校对面的饰品店里买的。
还被封漫漫吐槽,“直男癌,搞什么死亡芭比粉,老土死了。”
有点缩水了,她现在的手在里面完全是蜷着的,但也确实是暖和。
没由来的,路珍予想到自己此刻的处境……
可不就是那只蜷在手闷里的手。
从八岁开始定居的家,28岁的她待得依旧踏实,却不快乐,同时拘禁。
路珍予在想,也许,她是时候准备离开了。
之前,她是想等到郑老爷子死后,和郑耀宗来个鱼死网破。
但回国后经历的这些事让她慢慢觉得,或许用安稳和无憾来做人生最后的收尾,好像也不错。
人一旦认命,就不会再去反抗。
路珍予认了,好的坏的,她都认。
沈京肆又帮她把松散的围巾重新围好。路珍予顺势看向那只被冻得通红的手。
想了想,仰头看去,“沈京肆。”
男人低头看来,“怎么了?”
她缩缩身子,“我有点冷。”
沈京肆听完,立马将身前的大衣敞开,上前一步把人圈到怀里,再把大衣从她背后封严实。
他下巴抵在她脑袋上,吐出连串的白雾,“帮你暖和暖和,不算占便宜吧?”
那怀里是真暖,跟个火炉子似的,没说话的路珍予老老实实的把脸埋里。
默默在心里告诉自己,不去想从前,不去想以后,只享受当下的这一刻。
而她想说,真的真的好喜欢闻这个男人身上的味道。
该如何形容呢,无关任何香水,是暖的,带点秋日阳光的干净,外加些尼古丁和皂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