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墨言是猛地一下“醒”过来的。
不是从睡梦里那种迷迷糊糊的醒,而是像被人从冰水里一把捞出来,五脏六腑都还裹着一层寒意,脑子却瞬间清明得吓人。
最后一个画面还烙在眼底——是那个冰天雪地、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忘了的修道院,是王小芸那丫头化成晶体前最后那个傻乎乎的笑,是汉斯决绝冲向钟楼引爆自己的火光……还有他自己说出的那个词,“策略性善意”。
没等他细想,一股浓得化不开的甜腻香气就蛮横地钻进了鼻子,混杂着烟草、酒精,还有一种……陈旧木头和脂粉混合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。耳朵里一下子被灌满了软绵绵的、黏糊糊的歌声,还有男男女女放肆的调笑,杯盏碰撞的脆响。
光线昏暗,却又在某些地方闪着刺眼的光——是舞台上追光灯打出的惨白,是女人们耳垂、脖颈上晃动的珠宝,是桌上银质餐具反射的冷芒。
他发现自己坐在一个角落里,身前摆着一架看起来有些年头的钢琴,黑白的琴键在暧昧的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。手指下意识地搭在琴键上,一种熟悉的、几乎成为本能的触感从指尖传来。
这是哪儿?
他试图开口,喉咙却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死死扼住,连一丝气音都发不出来。一股强烈的恐慌瞬间攫住了他,他用力清了清嗓子,结果只发出几声嘶哑的、如同破风箱般的“嗬嗬”声。
他说不出话了。
这个认知像一盆冷水,当头浇下。他成了个哑巴。
几乎是同时,一股陌生的信息流强行涌入他的脑海,不算疼,但让人头晕目眩。
地点:上海,“百乐门”夜总会。
时间:民国二十八年,春。
身份:新聘的哑巴琴师,沈默。
任务:存活三十天,并……找到“夜莺”。
夜莺?那是什么?鸟,还是……人?
没等他理清头绪,一个穿着皱巴巴西服、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男人就晃了过来,用手里卷着的报纸不轻不重地敲了敲钢琴边沿,发出“哒哒”的响声。
“喂,新来的!发什么呆呢?”男人嗓门不小,压过了周围的嘈杂,“叫你沈默是吧?名字倒挺贴切。我们这‘百乐门’可是上海滩响当当的招牌,来的都是体面人!经理我看你可怜,赏你口饭吃,你可得给我机灵点!该弹的时候弹,不该看的时候,就把眼睛给我闭上!懂不懂?”
沈墨言——现在他是沈默了——抬起头,看着这个一脸精明算计的经理,点了点头。他没法说话,只能用动作表示。
经理似乎对他的“识相”很满意,又上下打量了他几眼,嘟囔了一句“长得倒还周正,可惜是个哑巴”,便晃着走开了。
沈默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回廊又把他扔进了一个全新的“副本”,这次是民国,是纸醉金迷的上海滩,而他,成了一个必须缄默的旁观者,一个……琴师。
他环顾四周。舞池里,穿着旗袍、身段窈窕的舞女和西装革履的男人相拥着旋转;卡座里,穿着体面的男男女女高声谈笑,举杯畅饮。一切都显得那么……真实,又那么虚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