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离中午还有些时候,“聚贤茶楼”客人就已不少。
二楼临街的位子几乎坐满了,多是些穿长衫的读书人,或低声议论,或高声争辩,话题不离“时局”、“新政”、“列强”。
尚和平选了靠窗的一个隔间。伙计认他这身打扮,自来熟笑着迎上来:“爷您来了,喝什么?”
“碧螺春,再上四样细点。”尚和平坐下,看了眼怀表——离约定的午时还有两刻钟。
茶点刚上齐,楼梯口就传来脚步声。
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男子上来了,穿着半旧的藏蓝长衫,袖口磨得发毛,外罩一件灰色棉马甲,戴着副圆框眼镜,手里夹着个蓝布包袱。
他站在楼梯口,有些局促地四下张望,目光扫过尚和平这边时,猛地顿住了。
尚和平也认出了他——李文焕。比在程记车店时胖了些,但脸色依旧苍白,眼下带着青影,像是没睡好。
最扎眼的是,他那身长衫虽然浆洗得干净,但肘部已经磨得有些透亮,袖口也起了毛边。
李文焕愣了片刻,眼神里闪过慌乱、羞愧,还有一丝……畏惧。
他深吸了口气,这才走过来,在尚和平对面坐下。
“尚……尚先生。”他摘下眼镜擦了擦,又戴上,声音干涩。
这一声“尚先生”,叫得艰难。
尚和平看着他,心里那股火往上拱。
当初在任家油坊的仓房里,这人中了枪伤,是尚和平得了九奶奶的令,把他拉去了下和尚窝堡程记大车店,程九爷请薛半仙给他治伤,给他饭吃,伤愈之后也是程九爷让把兄弟马燕来带他来奉天谋生路。
结果呢?他拐走了六姑娘,如今六姑娘有了身孕,他却连个正经名分都给不了。
“李文书。”尚和平的语气不冷不热,“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