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音刚落,她就像只灵活的小猫,提着背包钻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。
绕了好几个弯,终于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找到个废弃的储物间,飞快地换起衣服。
她的猫耳和尾巴太显眼了,不管藏哪儿都容易被认出来,将猫耳和尾巴收回去,换身行头更加保险。
几分钟后,储物间的门被推开,走出来的不再是那个软乎乎的猫耳姑娘,而是个穿着白色背心、外搭深蓝色马甲的少年。
黑色长裤衬得腿又细又长,头发用发蜡梳成了利落的大背头,连瞳孔颜色都换了副浅棕色的美瞳,活脱脱一个俊朗的帅哥,正是千岁的男装形态——万岁。
她把换下来的衣服和背包一股脑丢进巷口的垃圾桶,又从口袋里摸出副墨镜戴上,双手插兜,故作潇洒地走进了川流不息的人群里。
“你看那个小哥!长得也太帅了吧!”
万岁刚走没几步,就听见旁边两个女生的窃窃私语,“看样子是一个人,快过去约他啊!”
“走走走,晚了就被别人抢了!”
万岁心里咯噔一下,没想到她的男身这么受欢迎,赶紧加快脚步,钻进了路边一家开满玫瑰的花店。
老板见她长得俊,还以为是要给心上人买花,热情地推荐着最新鲜的粉玫瑰。
万岁干脆咬咬牙,买了超大一束,抱着花继续往前走,这样总该能挡挡桃花了吧?
可她低估了自己的魅力,刚走到街角,又有个穿连衣裙的小姑娘红着脸凑过来。
“小、小哥哥,请问你有空吗?我…我想跟你约个会。”
万岁赶紧停下脚步,从花束里抽出一朵开得正好的粉玫瑰,微微弯腰,笑得礼貌又疏离。
“小姐的眼睛真漂亮,相信这朵粉红色的玫瑰与你更适配。”
他把玫瑰轻轻递过去,看着小姑娘红着脸接过,又小声补了句“很抱歉,我今天是来等朋友的”,才算婉拒成功。
小姑娘虽然有点失落,却还是抱着玫瑰开心地走了,临走前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两眼。
万岁松了口气,刚想换个地方隐藏自己,就听见不远处传来熟悉的声音——是香克斯!
“米霍克不是说千岁往这条街上走了吗?怎么没见到人?”
香克斯抓着后脑勺,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,红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格外显眼,眼神里满是焦急,“这丫头不会又跑哪儿皮去了吧?”
万岁心里一紧,赶紧侧过脸,刚好有个穿黄色裙子的女生走过来想跟他搭话,他干脆顺水推舟,弯腰跟女生假装聊了起来,眼角的余光却偷偷盯着香克斯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