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皇位继承序列

朱祁铭闻言,动作一顿。

他放下筷子,拿起旁边的热毛巾仔细擦了擦手,这才从怀里衣袋中掏出一本蓝皮线装书。

书封已经有些磨损,边角泛着白,显然被主人摩挲过无数次。

这本《圣明祖训》,上面有朱高燧亲笔修订的墨迹,乃是乾熙朝的最后一版。

通政司刊印发行到各地的最新版《祖训》,就是照着这一本刻版印制的。

朱瞻堂接过来,急不可耐地翻开。

他的手指有些微微颤抖,凭着记忆翻到了中间某一页,眯起双眼,仔细阅览了好几遍,嘴里还念念有词。

接着,他把这一页轻轻折起一个角,像是怕弄坏了书页似的,小心翼翼地将书递向朱祁铭。

“铭儿,看看你爷爷修订后的这条规制。我刚才读《条例》初稿,读到王位继承那一节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,原来是忘了这一茬!”

朱祁铭接过《祖训》,借着殿内的灯光,认真仔细看了一遍。

只见那一页上,朱高燧那苍劲有力的字迹赫然在目。

乾熙朝朱高燧最后一次修订的《祖训》明确规定,海外藩国王位继承与皇位继承相同,必须遵从两个基本准则,依照七大序列选定继承人。

一个准则是“有嫡立嫡,无嫡立长;无嫡无长,兄终弟及”。

另一个准则是“国有长君,乃社稷之福”。

皇位继承七大序列由前往后依次是:嫡子嫡孙、庶子庶孙、嫡弟庶弟、堂侄堂孙、堂弟、皇叔、旁支堂侄堂孙。

除此之外,朱高燧特别用朱笔圈注:不在七大继承序列内的宗室子弟,没有继承皇位的资格。

此外,继承人在继位时的年龄不得低于十二周岁且不得超过六十周岁,且继位时身体必须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