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说,真正的明主,懂得如何用最好的东西,去浇灌最珍贵的才华,而不是像个吝啬的农妇,只会用馊水养猪!”
“这话,可把大小姐气得够呛。但更精彩的还在后头呢!”
“墨晟公子也跟着帮腔,他说,想让马拉车,总得给马吃草吧?大小姐既想让他们为流芳苑增光添彩,却又处处苛待,连身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给。”
“这岂不是又想马儿跑,又想马儿不吃草?”
“两个人一唱一和,把大小姐堵得半天说不出话来。最后还是顾宸正夫出来打圆场,才算把这事给压下去。”
杜鹃学得惟妙惟肖,我几乎能想象出当时那鸡飞狗跳的场面。
前世,这三个人在苏瑶面前,温顺得像猫一样。
如今,不过几日的功夫,便敢当面顶撞,出言不逊。
究其原因,无非是两点。
其一,他们带着前世被我宠坏的记忆,心比天高,自以为是。
其二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。
他们发现,离了我,他们那所谓的才华,正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,迅速贬值。
没有了我从系统兑换的神来之笔,林枫的画,再无灵气。
没有了我提供的灵泉,墨晟的诗,只剩酸腐。
没有了我寻来的灵泉,沉迷的品味,日益粗鄙。
他们终于开始慌了。
开始意识到,他们当初所鄙夷的,我这个俗人的铜臭味,恰恰是他们所有荣耀的根基。
我轻笑一声,放下茶杯。
“光听戏,哪有亲自登台有趣?”
“走吧,该去给姐姐的戏台,添一把火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