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里,他提到了那个夜晚。
“之前偶然听到七夕最初来源于古代对星辰的崇拜之意,而后有了‘牛郎织女’的故事,但更是成为了赞美女性智慧,表达向往幸福的重要日子。大家会在这天祈福、观星;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们或许已经赏过星、祈过福,为我们的小天地再添了一笔记忆。”
他总是这样,把共同经历过的琐碎细节,用文字再次打磨,赋予它们更深一层的、宝石般的光泽。苏锦觉得,程朗写给她的每一封信,都像是为他们共同的生活进行的一次精心的装裱和修复,让那些瞬间得以更长久、更美好地保存下来。
她的工作也是修复,修复的是物质的、脆弱的纸张和墨迹。而他,似乎在用另一种方式,修复着时间本身,让流逝的时光在文字里凝固成永恒的艺术品。
接下来的段落,她的心跳微微加速。
“我曾经对你说,我与这座城市的一切都是重逢,只有与你是相遇。”
程朗是上海人,少年时期随父母移居国外,直到几年前才因为工作原因回来。他说回到上海,走在那些熟悉的、却又变化巨大的街道上,遇到童年吃过的点心铺子,或者听到一句久违的本地俚语,都像是与故友重逢。只有遇到她,是全新的、独一无二的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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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无论何时想到与你相遇后的点点滴滴,都为我传递一次又一次的温度。”
读到这里,苏锦放下信纸,走到窗边。楼下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,几只麻雀在枝桠间跳跃。她想起很多个“点点滴滴”。
想起他们刚在一起时,那个下着细雨的春末,他撑着伞,送她回家。伞不大,他大半边肩膀都淋湿了,却一直小心地护着她和她的书。雨水顺着伞骨滑落,在地上溅起细小的水花,他的侧脸在朦胧的雨雾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想起有一年冬天,她重感冒发烧,咳嗽不止。他放下手头紧张的工作,在她的小公寓里守了整整三天。喂她吃药,用湿毛巾帮她敷额头,笨拙地给她熬白粥。她昏昏沉沉地醒来,总能看到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,就着台灯的光看书,或者用笔记本电脑安静地画着草图。那盏灯温暖的光晕,和他专注的侧影,成了那个冬天最治愈的画面。
想起他们第一次争吵,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。具体为了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,只记得两人都固执地不肯先低头。冷战了两天,第三天她下班走出图书馆,看到他站在街对面的梧桐树下,手里拿着一支她最喜欢的香槟玫瑰。他走过来,把花递给她,什么也没说,只是轻轻抱了她一下。所有的不快就在那个拥抱里烟消云散。
想起他们一起旅行,在西北荒凉的戈壁滩上看星空。那里的银河璀璨得不像话,像一条发光的巨川横贯天际。他指着南天一颗特别亮的星星说:“那是心宿二,也叫大火星。古书里说,‘七月流火’,指的就是它向西沉落,预示着夏天过去,秋天要来。” 那一刻,天地辽阔,星辰低垂,她紧紧握着他的手,感到自己的渺小,也感到拥有的浩瀚。
这些记忆的碎片,此刻被信里的文字串联起来,果然传递出熟悉的、令人眼眶发热的温度。
信的最后,他引用了里尔克的诗句。
“里尔克说‘自从我们相遇,你是我白日的白昼,夜晚的星辰,战栗中我全部的青春’,而你,是我在名为永恒的荒原中唯一闪烁的火光。”
“当我的眼睛望向你,心告诉我这是永恒。窗外的烟花零星四起,我听到了我的心已经在呼唤你的名字。”
昨晚在天台上,确实能看到远处迪士尼方向燃放的七夕特别烟花。一簇一簇,在夜空中短暂而绚烂地绽放,然后熄灭。当时她只顾着看烟花,没有注意到他看她的眼神。现在想来,那时他或许正看着她的侧脸,被烟花照亮的脸庞,心里翻涌着这些诗句和属于他自己的情话。
信的结尾是祝愿。
“这个属于你、属于我们的日子,愿你得皆所愿,行皆坦途。愿我们,始终如一。我爱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