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包里面有三百多块现金,还有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。”张强回忆道,“我把现金拿出来,包和身份证、银行卡都扔在附近的河里了,银行卡我试过,不知道密码,取不出钱……”
陈砚立刻拿出手机,给小林发了条消息:“让派出所立刻联系河道管理部门,根据张强供述的时间和地点,查找当年丢弃的包、身份证和银行卡,作为关键物证。”
就在这时,张强突然情绪激动起来,双手抓住铁椅扶手,身体前倾:“我知道错了!这十年我每天都在害怕,晚上做梦都梦到被害人找我要说法!李明华是冤枉的,你们别再抓他了,要抓就抓我!”
他的哭声在审讯室里回荡,带着迟来十年的悔意,却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。陈砚看着他,心里没有任何同情,只有对李明华的愧疚——如果当年的办案人员能多一点细心,多一点负责,李明华就不会在监狱里度过十年青春,他的母亲也不会为了申诉奔波十年。
“你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。”民警的语气依旧平静,“你当年的一时冲动,毁了两个人的人生,也毁了两个家庭。现在你能做的,就是把所有真相都说出来,配合我们调查,争取从轻处理。”
张强慢慢平静下来,开始补充更多细节:“我跑回出租屋后,把刀洗干净,藏在床底下,第二天就把刀扔到了工地的搅拌机里,想着这样就没人能找到了。我还换了件衣服,把黑色夹克藏在行李箱最底层,后来搬家的时候,觉得太晦气,就把夹克扔了……”
这些细节都能和现有证据对应——老王看到的“黑色夹克”、张强处理凶器的方式,甚至他扔夹克的时间,都和当年的时间线吻合。陈砚一边记录,一边在心里梳理证据链:张强的供述+老王的证言+DNA鉴定报告+《尸检报告》矛盾点+监控录像线索,这些证据已经足够证明李明华是无辜的,张强才是真凶。
审讯持续了三个多小时,直到张强把所有细节都交代清楚,在供述笔录上签字画押,陈砚才跟着民警走出审讯室。外面的阳光已经有些西斜,走廊里的窗户透进金色的光,照在陈砚身上,却让他觉得无比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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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谢谢你,陈律师,今天要是没有你的提醒,我们可能还得花更多时间才能让他坦白。”主审民警拍了拍陈砚的肩膀,语气里满是感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