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庆的心脏几乎要撞破胸腔,血液轰的一下冲上头顶,又在下一秒冰冷彻骨。他千算万算,没算到火哥的手眼能通天到如此地步,连数年前另一条线上如此具体的案犯名单都能核实!
生死一线间,余庆的思维转速飙升到极限。否认和狡辩已经毫无意义,火哥拿出了近乎铁证的名单!他必须给出一个解释,一个卑劣、不堪,但符合“阿庆”人设,且无法(或极难)被证伪的解释!
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逼到悬崖边的、混合着巨大恐惧、羞耻和豁出一切的狰狞。他没有试图辩解身份,而是猛地抬起头,双眼赤红,迎着火哥那噬人的目光,用一种带着剧烈颤抖和破罐破摔的嘶哑嗓音,低吼道:
“火哥!我……我他妈那天根本没在车上!”
这个回答,让房间内的杀气微微一滞。
“没在车上?”火哥眼神锐利如刀,“那你人在哪?”
余庆脸上的肌肉剧烈抽搐,仿佛极不愿触碰这极度不光彩的记忆,他眼神躲闪了一下,又被迫转回,带着一种奇耻大辱般的艰难,从牙缝里挤出了那个足以让任何道上人鄙夷的理由:
“……我……我头天晚上在路边店嫖娼……被抓了…… 在局子里……拘留了五天…… 出来的时候……车……车早就他妈走没影了……!”
嫖娼被抓,拘留数日!
这个理由,卑劣,下作,丢尽了脸面,但在此刻,却成了最合理的“护身符”!
一个底层混混,因为管不住裤裆那点事被警察抓了现行,从而阴差阳错躲过了灭顶之灾。这完全贴合“阿庆”这个角色可能的行为逻辑!这种难以启齿的丑事,正是一个亡命徒拼命想要掩盖的污点,也完美解释了他为何在之前的背景叙述中含糊其辞,只以“栽了跟头”一语带过!
火哥死死地盯着余庆,审视着他脸上那无比真实的羞愤、恐惧以及一丝自暴自弃。他在判断,这极度不堪的表情,是否是最高明的伪装。
余庆趁势而为,语气激动,带着表忠心的迫切,甚至因为激动而有些语无伦次:“火哥!这事儿……这事儿太他妈丢人!所以我跟丽姐都没脸细说!我只说栽了跟头跑出来的!余庆还不忘补上一句:“火哥,这事我只给你一个人说,你可别给丽姐说。”
他赌的就是火哥对底层混混这种龌龊行径的了解和“理解”,赌的就是这种“卑劣的侥幸”比任何光鲜的理由都更具说服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