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不得私自逃府;
不得藏私房钱(已充公的除外);
配合侯府应付长辈。
苏晚卿的手指在 “不得藏私房钱” 几个字上戳得咚咚响:“沈砚你抢劫啊!哪家规矩管得着媳妇的体己钱?”
“侯府的规矩。” 沈砚端起茶盏抿了口,茶叶在水里打了个旋,“你若听话,年底我额外赏你一笔零花钱,数目比你的小金库多。”
“真的?” 苏晚卿的眼睛瞬间亮了,活像见了骨头的小狗,“多少?二十两?”
沈砚放下茶盏,指节在桌面上轻轻敲着:“你那小金库统共也就三十五两七钱,我给你翻倍如何?”
苏晚卿的呼吸都屏住了。七十多两!够她在城外买个带院子的小宅子,再雇两个丫鬟伺候了!可转念一想,这人向来没安好心,保不齐是画饼充饥。她故意板起脸:“空口无凭,立字为据。”
沈砚像是早料到她会这么说,从笔筒里抽出支狼毫笔递过去:“你写,我签字。”
苏晚卿趴在桌上奋笔疾书,生怕他反悔。墨迹晕染开来,把 “若违此约,沈砚当街学狗叫” 几个字浸得墨黑。沈砚看了竟不生气,反而笑着添了句 “另加白银百两”,然后在末尾落下自己的名字。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 苏晚卿满意地把纸折成方块塞进怀里,忽然想起什么,“那三条规矩我可没说都答应。”
“哦?” 沈砚挑眉,“哪条不答应?”
“逃府那条不行。” 苏晚卿梗着脖子,“我总得回娘家看看吧?”
“可以,提前报备即可。” 沈砚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,“但不能再钻狗洞,侯府的脸面还要不要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