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靓坤还是没有去酒吧。
因为他觉得自己太兴奋了,搞不好会出人命。
当然就算不出人命,搞得不上不下的也不得劲,有过经验的兄弟都知道,而且他其实也怕啊。
也没去找柳飘飘,怕她过后就跑了;倒是想去找露比和辛迪来着,又怕不开门。
这么一想,还是他吗的情人少了。
记得二十一世纪某个采访里面,一个社团老大人家可是有十二个情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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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靓坤这条件,这体质,翻一倍都不过分吧!
唯一买下的破旧小楼。
“砰砰砰!”
随着拳头的越来越快,越来越重,沙包终究是不堪折磨。
“砰!…沙沙沙……”
沙包: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?
取下墨镜的靓坤点点头,很满意。
从脚底下的汗水痕迹,就可以看得出靓坤的努力。
以后靓坤的出行必备确定了。
墨镜加风衣,要的就是帅!
但话说回来,这种穿长袖都嫌热的天气,穿风衣会不会显得有点神经质啊!
神经质加靓坤,就感觉莫名的很配。
晚上,靓坤回了家。
似乎过了很长时间,但是其实不然。
回到家的时候,马女士的牌局都还没散。
幸好宵夜买不算少,马女士的牌友也有口福。
等马女士牌局散了,靓坤张口要给她换个房子住。
但马女士却是不愿意搬去住,她表示房子可以买,偶尔她也可以去住几天。
但她还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