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0章 解释权轮值与RFC仲裁庭

相关日志摘要/错误码

Conformance测试结果(如有)

仲裁庭组成:

信息处(主持)

银行IT(旁听与风险视角)

审计联络(旁听与留痕)

试点城市技术代表(现场实践)

裁决输出必须是一个RFC-ARB编号的“判例记录”:

结论(PASS/WARN/FAIL)

边界条件

对应的测试补丁/规范补丁(如需)

生效日期与过渡期

“我们不搞‘谁更懂’。”林远说,“我们搞‘谁能复现’。能复现就能裁决,不能复现就不算争议。”

这句话把解释权从“权威”拉回“可验证性”。

3)第一场仲裁:离线发生包的时间漂移

仲裁机制上线不到24小时,就迎来第一起争议——来得又快又典型。

某服务商在群里公开质疑另一家入口实现:“离线发生包补签时,时间戳漂移超过5分钟,应该算不合规。你们这种入口会把证据链搞脏。”

被质疑的城市当场慌了:他们刚刚通过IngressConform,目录也公开,但对方一句“搞脏证据链”,足够让基层担心背锅。

陈毅一看就明白:这不是善意提醒,这是在制造“解释门票”。

他让城市直接提交仲裁申请,按RFC-ARB-01把材料补齐:

条款编号、复现步骤、离线包摘要、incident_id、补签记录、Conform测试结果。

仲裁庭当天开会,会议不长,但过程很“冷”:

先对照规范:ING-STD-01里明确允许时间戳漂移范围(±10分钟)

再看Conform:该入口实现通过了“离线补签正确性”测试

再看具体案例:漂移为7分钟,仍在规范允许范围内,且绑定了incident_id,补签窗口内完成

结论在当天晚上发布,编号上墙:

RFC-ARB-0001:离线补签时间漂移裁决

结论:PASS(符合规范允许漂移范围)

小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