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2章 佛山推进会的唯一窗口

林远等的就是这句话。他把另一份文件递上去,是昨晚写好的纪要草案,标题非常“行政”:

《推进会结论建议稿——接入服务采购条款试行与工单入口设立》

里面只有三条结论,写得像施工节点:

1)佛山试点项目自即日起执行《最小字段集标准(公开)》与《PR-Rule-02分层判定》

2)设立“统一工单入口”,由城投牵头采购运营服务(SLA:7×12响应、24小时补证清单、48小时闭环反馈)

3)解释权与更新权由公共系统承担,任何机构不得以唯一窗口、证书、托管作为通过条件;若出现胁迫,触发风险干扰源流程

城投负责人翻着纸,皱眉:“运营服务由我们采购,那协会的托管怎么办?他们也可以来投标?”

“当然可以。”林远回答得很干脆,“只要他们接受条款:不卖通过、不卖解释、不卖更新,只卖运营响应和材料整理。你要的是效率,就买效率;你要的是合规,就按证据链。谁能做,就让谁做;谁想拿闸门,就别进场。”

这一句把场面从“站队”拉回了“竞标”。竞标是一种文明的战场,它让权力没法用情绪抢,只能用条款争。

周秘书长还想说什么,但住建口的年轻干部(省里旁听那位)突然开口,声音清晰:“省里最担心的是两件事:一刀切误伤,和解释权被俘获。林总这套‘统一入口、三权分离、公开版本’符合试点方向。我们建议佛山先试行一个月,月底形成复盘材料。”

他这句话等于给“采购附件”盖了一层隐形的政治保护:不是护林远,是护“规则”。

梁经理也补了一句:“银行同意按分层抽检执行,并将‘工单入口SLA’写入支行操作指引。前提是:解释必须有版本,有变更单,有可追溯附件。”

会议走到这里,结果基本定了。

主持人当场拍板:“形成会议结论:佛山试点按采购附件执行,工单入口由城投牵头采购,协会托管可参与竞标但不得形成唯一窗口,不得以证书作为通过条件。纪要今天下午出正式版。”

后排一片低声议论,情绪不再是恐慌,而是算盘:谁能做运营、谁能拿合同、谁的利润还剩多少。

散会时,周秘书长从林远身边擦过,语气压得很低:“林总,你把路堵得太死了。没有统一窗口,基层会乱。乱了,出事,你们背得起吗?”

林远停住脚步,没回头,只回了一句:“出事不可怕,怕的是出事还不解释。我们制度的底线不是‘不出事’,是‘能复核、能追责、能纠偏’。”

周秘书长哼了一声走了。

赵工跟在林远后面,终于松了口气:“林总,这一关过了?”

林远看着住建局门口的台阶,像看一段刚打完混凝土的路基:“过的是第一关。对手不会停。他们今天拿不到唯一窗口,明天就会去省里推动‘省级统一运营平台’,换个名字再来一次。”

赵工咽了口唾沫:“那怎么办?”

林远把文件夹夹紧:“那就把今天的结论变成可复制的标准。让‘唯一窗口’在制度里没有立足点。”

他抬头看了一眼佛山的天,硬得像一块钢板。

钢板不是拿来躲雨的,是拿来做桥面的。

而桥面一旦铺上,谁都别想在上面收过路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