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9章 全楼复制:30天强制节点

水电分包试图敷衍:“新房都这样,通风就好。”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监理总监一句话打断:“清单没有‘都这样’,只有‘符合/不符合’。返味就是不符合,整改。”

对手在旁边想插话,被居民代表老周怼回去:“你要说系统性,就等扩大抽样触发。现在是单点问题,别替我们下结论。”

这句话一出,围观的人反而鼓掌——他们不是鼓掌给开发商,是鼓掌给“把争吵变成规则”的那一刻。

---

五、节点固化:写进交付程序

傍晚六点,住建局把《30天强制联验规则》作为“试点补充条款”挂到项目公开台账,并同步发给省里试点办公室(以“清远样板包补丁”名义)。

条款里最关键的那句被加粗:

> 未完成交付前30天联验与交付前7天闭环的项目,不得进入交付程序。

这句话等于把联验从“好心”变成“门槛”。门槛一旦立住,对手就很难用“你们作秀”来定义它,因为它直接影响交付资格。

总包经理晚上给林远发消息:“规则一立,压力全在我们身上了。”

林远回:“压力本来就在你们身上,只是以前压在居民身上。现在把压力压回责任链,这才公平。”

---

六、对手换招:行政卡点的影子

当天夜里,秘书又带来一条消息:

“有人在打听你们这条‘不得进入交付程序’是谁拍板的,准备从程序合法性上打。”

林远不惊,他早就预料对手会从“工程问题”转去打“行政合法性”。

他只回一句:“让他们打。我们规则是合同+交易规则+法制审核+比例原则。只要边界清楚,打不穿。”

他在样板包里新增一页:

《30天强制联验的合法性说明》

核心写三条:

强制力来源:合同条款与交易规则(非行政处罚)

目的:风险控制与消费者知情权保障

边界:公开编号与状态,不公开隐私与商业敏感细节;企业有申诉与听证路径

写完,他把“居民端风险”进一步下调为“绿灯观察”,备注:

> 复制机制已跑通,仍需防行政卡点与线下冲突升级

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