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致我唯一的主角

“误会啥呀?”林雪晴的脸微微泛红,像染上了晚霞的颜色,她低下头,用手指捻着布包的带子,“我爸妈都知道你是我考上清华的‘大恩人’,上次我妈还说,要请你上家来吃饭呢,说你帮了我这么多,得好好谢谢你。对了,你找我有什么事吗?是不是有什么复习资料要给我?”

“不是,”我摇摇头,看着她的眼睛,认真地说,“雪晴,现在有时间吗?想带你去个地方,一个我觉得很好看的地方。”

“有啊!”林雪晴立刻抬起头,眼睛里满是期待,“我刚在家帮我妈晒完被子,本来想下午看书的,不过跟你出去也可以。你等我一下,我跟家里说一声,免得我妈担心。”

她转身跑回胡同,辫子在空中甩了个弧度。我站在原地,看着她的背影,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,怦怦直跳。大概两分钟,她就跑出来了,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:“走吧!我跟我妈说了,说跟你去图书馆看书,晚点回来。”

我点点头,伸手一辆人力三轮车走了过来。这是我刚才出去拦住的提前跟师傅说好了地址。

小主,

这个举动让林雪晴有些诧异,她拉了拉我的袖子:“咱们今天不坐公交车了?公交车才五分钱,三轮车要五毛钱呢,多贵啊。要去哪儿呀?不去咱们常去的那个咖啡馆了吗?”

“不去咖啡馆,”我扶着她坐上三轮车的车斗,然后自己也坐上去,坐在她身边,神秘地笑笑,“今天去个不一样的地方,保证你喜欢。师傅,麻烦您,出发。”

车夫大叔应了一声“好嘞!”,然后蹬起车子。车轮滚动起来,发出“咕噜咕噜”的声音,微风拂过脸颊,带着夏天的热气,却不觉得难受。起初,我和林雪晴都有点拘谨,她坐在我旁边,身体微微靠外,手放在膝盖上,看着路边的风景;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只能偶尔指一指路边的建筑,说“你看,那是粮店”“那是邮局”。

不过很快,我们就像往常一样聊了起来。她跟我说,高考成绩出来那天,她妈激动得哭了,抱着她在院子里转了三圈,还杀了一只鸡,炖了鸡汤给她喝——那只鸡是家里养了半年的,平时舍不得杀,只有过年才舍得吃。她说,她爸那天也很高兴,把家里珍藏的一瓶酒拿出来,喝了两口,还说“我女儿有出息,考上清华了”。

我说,等暑假结束,开学了,咱们可以一起去图书馆,一起去食堂吃饭,一起去操场跑步。

聊着聊着,车夫大叔突然插话了。他蹬车的时候,脊梁上已经出汗了,汗珠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,滴在车把上。他头也不回地说:“两位同学,听你们说话,都是文化人,是大学生吧?看你们穿着,干干净净的,说话也斯文,肯定是好学校的。”

“是啊大叔,我们是清华的学生。”我回答道,心里有点自豪——在这个年代,清华学生是很受人尊敬的。

“哎呀!是清华的高材生!”大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敬佩起来,他放慢了蹬车的速度,“怪不得呢,看着就不一样。是这样的,我有个儿子,叫李浩然,明年也高考,成绩还成——在海淀的一所中学上学,班里排前十。他心心念念想考个重点大学,最好是清华北大,可我和他妈都是普通工人,没文化,也帮不上他什么忙。不知道……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门路,或者能指点指点他?比如告诉他怎么复习,或者有没有什么好的复习资料?俺家就住这附近,离景山不远。”

我又和林雪晴对视了一眼,她轻轻点了点头,眼神里也带着赞同。我笑了笑,对大叔说:“大叔,没问题。这样,明天早上八点,您带他到到清华大学东门等我——我明天正好在学校,没什么事。我带他见见我们学习小组的同学,给他看看我们之前用的复习资料,再跟他说说复习的方法,肯定能帮上他。”

“太谢谢了!太谢谢了!”大叔连连道谢,声音都有点哽咽了,他蹬车的力气更大了,车轮转得更快,“您真是好人啊,高材生就是不一样!以后您要是再坐我的车,我不收您钱!”

“不用不用,大叔,您挣钱也不容易。”我连忙说,“我们就是帮点小忙,应该的。”

说话间,景山公园就到了。我从口袋里掏出五毛钱,递给大叔——大叔推辞了半天,最后还是收下了,他说:“那我明天早上带着浩然准时去清华东门,麻烦您了,小韩同学。”

“不客气,大叔。”我笑着点点头。

我们下了车,看着大叔蹬着三轮车离开,车把上的军用水壶晃来晃去。林雪晴看着大叔的背影,轻声说:“浩然真幸运,遇到你这么好的人。”

“咱们都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的,能帮就帮一把。”我看着她,笑着说,“走,咱们进公园。”

景山公园的大门是红色的,上面有金色的门钉,门口挂着一块木牌,上面写着“景山公园”四个大字,是隶书。门口有个检票的大爷,戴个老花镜,手里拿个戳子,见我们过来,笑着说:“两位同学,门票两分钱一张。”

我从口袋里掏出四分钱,递给大爷。大爷接过钱,给我们两张门票——门票是纸质的,上面印着景山的图案,还有“1962年7月”的字样。他用戳子在门票上盖了个章,递给我们:“进去吧,现在这个点,人不多,正好能看日落。”

我们走进公园,里面的树木很多,大多是松树和柏树,树干很粗,一看就是有年头的。空气里弥漫着松树的清香,还有泥土的味道。路上有几个游人,大多是老人和孩子——有个老太太牵着小孙子的手,在路边看野花;有个老爷爷背着个收音机,里面放着京剧,咿咿呀呀的。

我们沿着石阶往上走。石阶是青石板铺的,有些地方长了青苔,走上去有点滑,我下意识地伸手牵住了林雪晴的手。她的手很软,被我握住的时候,轻轻颤了一下,但没有松开。我心里一阵甜蜜,牵着她的手,慢慢往上走。

“我跟我妈来过两次景山,都是白天来的,还没看过这里的日落呢。”林雪晴看着周围的风景,眼中流露出期待,“我妈说,景山的日落是北京最好看的,比北海的还好看。”

小主,

“我也没看过,”我自然地接过话,牵着她的手,指了指前面,“听我同学说,这里的日落特别棒,能看到整个故宫,今天咱们一起看看,到底有多好看。”

快到五方亭的时候,我眼角的余光瞥见陈致远躲在亭子下方的树丛边。他戴着那个竹编的斗笠,斗笠的边缘压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个脸;身上穿的是一件灰色的褂子,是从食堂师傅那儿借的;手里拿着个布包,里面应该装着烟花。他看到我,悄悄从树丛里探出头,对我比了个“OK”的手势,然后又缩了回去。

我心领神会,知道兄弟们已经安排妥当——李建和王建军应该已经把周围的游人清走了。我牵着林雪晴的手,继续往上走,很快就踏上了五方亭的平台。

果然,四下无人。五方亭的柱子是红色的,上面的漆有些斑驳,露出里面的木头;栏杆是木质的,上面有一些游人刻的字,比如“张三到此一游”,不过都被涂了白灰,看不太清楚。平台上很干净,没有垃圾,应该是李建他们提前打扫过。

傍晚的风吹拂着我们的衣角。林雪晴的辫子被风吹得飘了起来,她伸手把辫子捋到身后,脸上带着笑意。时间刚过五点半,离日落还有半个小时,太阳还挂在西边的天空,把光线洒在我们身上,暖洋洋的。

我们并肩靠在亭子的栏杆上,眺望着远方。脚下,是气势恢宏的故宫建筑群——太和殿的屋顶是黄色的琉璃瓦,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;乾清宫的飞檐翘角,像展翅的鸟儿;故宫的城墙是红色的,蜿蜒曲折,像一条巨龙。远处,北京城的风貌尽收眼底——胡同的屋顶是灰色的,像一片波浪;钟鼓楼的轮廓清晰可见,鼓楼的鼓面隐约能看到;北海公园的白塔是白色的,像一颗珍珠嵌在绿色的树林里。

林雪晴显得很兴奋,话也多了起来。她指着故宫的方向,笑着说:“你看,那是太和殿吧?我在历史书上见过图片,没想到从这儿看这么近。”然后她又指着钟鼓楼,“我爸说,以前钟鼓楼是报时的,早上敲钟,晚上击鼓,全城的人都能听见。”

她还跟我说,她考上清华后,她妈妈有多开心——带着她走了好多亲戚,比如她的二姨、三舅,还有她姥姥家,逢人就夸她“我女儿考上清华了,是大学生了”。她说的时候,语气里带着点不好意思,偶尔会低下头,用手指捻着衣角,但更多的是对母亲的理解和爱:“我知道我妈是为我高兴——其实我都不好意思了,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厉害。”

我微笑着倾听,时不时点点头。来自后世的我当然理解,无论哪个时代,父母望子成龙、望女成凤的心情都是一样的——子女有出息,是他们最大的骄傲,也是他们一辈子的牵挂。我看着她的侧脸,夕阳照在她的脸上,把她的皮肤映得像玉一样白,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,好看得让我心跳加速。

我们就这么聊着天,时间过得很快。不知不觉,夕阳渐渐西沉,往地平线的方向落去。天边的云彩被染成了瑰丽的颜色——先是橘红色,像燃烧的火焰;然后变成绛紫色,像打翻的葡萄汁;最后又染上一点粉色,像姑娘脸上的胭脂。整个故宫笼罩在一种庄严而浪漫的光晕里,琉璃瓦的金光更亮了,连城墙的红色都变得柔和起来,美得令人窒息。

我们都有些失神地望着这壮丽的景象,谁都没有说话。风轻轻吹着,带着远处传来的蝉鸣,还有一丝淡淡的花香——应该是山下的野花散发的味道。我能闻到林雪晴身上的味道,不是香水味,是体香,干净又清爽。

就在太阳即将隐入地平线的刹那,金色的余晖把天空和大地都染成了暖黄色。我悄悄深吸一口气,手心因为紧张而微微出汗——就是现在了。我趁她全神贯注于远方美景时,轻轻扶着她的肩膀,让她转过身来面对着我。

她的眼睛里还映着天边的晚霞,像装着两片小小的云彩。她看到我认真的表情,愣了一下,眼神里带着疑惑:“韩浩,怎么了?”

“雪晴,”我的声音在晚风中显得格外温柔,比平时低了一些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。我没有直接表白,而是先指向脚下的故宫,笑着说:“你看,从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,故宫是不是像小孩子玩的积木模型?红的墙,黄的顶,整整齐齐的,特别可爱。刚才那一瞬间,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:要是以后每次看到这么好的风景,身边都能是同一个你,该有多好。”

她显然没料到我会说这个,脸颊在夕阳余晖下泛起更深的红晕,像熟透的苹果。她的眼神有些闪烁,不敢直视我的眼睛,而是低下头,看着我的鞋子,小声说:“我……我也觉得这里很好看。”

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眸,不再迂回,用我所能汇聚的最深情的语气,说出了酝酿已久的话:

“雪晴,我心中最理想的爱情,它发乎于自然的心动,成长于相互的感动,坚定于彼此的信任,最终能凝结成十指相扣、一生不离不弃的永恒。它或许不需要多么轰轰烈烈,也不必感天动地,我只希望,在我未来人生的每一段前行路上,身旁都能有你微笑的身影相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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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们常说,人生总有一个镜头叫相遇,总有一个故事叫相守。对我而言,人生就像一出戏,而我现在最虔诚、最迫切的愿望,就是郑重地邀请你,来做我生命剧本里唯一的女主角,与我共演一场从青丝到白头的对手戏。”

“因为,在遇见你之前,我以为世界就是它原本的模样,平凡而寻常。直到你的出现,才像一道独特的霞光,为我的人生风景染上了不一样的色彩,让那些普通的日子,都变得生动而光彩熠熠。”

“你的轻声细语,就像最轻柔的风拂过心弦,总能在我心底引起温暖的共鸣;你的存在本身,就如同静夜里最亮的星辰,不张扬,却为我照亮了前行的方向。我像个最幸福的收藏家,默默收集所有与你有关的点滴——那次偶然的并肩漫步,那场意犹未尽的深夜长谈,那个不言而喻的默契眼神……我将它们一一珍藏,汇聚成我心动的全部证据。”

“我曾读过一句话:‘山河远阔,人间烟火,无一是你,无一不是你。’直到遇见你,我才真正懂得了它的含义。无论我面对的是壮丽山河,还是沉浸于最平凡的人间烟火气,我的心里都装着一个你。你,就是我衡量世间所有美好的尺度。”

我凝视着她的眼睛,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:“林雪晴同志,你愿意与我一起,执手并肩,将这出人生的戏,从最美的相遇,一直演到白首不相离吗?”

林雪晴早已听得呆住了,眼眶微微发红,里面有晶莹的泪光在闪烁。她看着我,嘴唇动了动,然后,用力地点了下头,声音带着一丝哽咽,却异常清晰地说:“浩哥,我愿意。”

就在她话音落下的瞬间,山下不远处突然传来“咻——啪!”几声轻响!紧接着,几朵小小的、彩色的烟花在渐暗的夜空中绽开——有红色的,像一团小火球;有黄色的,像一颗小星星;还有粉色的,像一朵小桃花。虽然这些烟花比不上后世的大型烟花绚烂,声音也不大,但在1962年的北京夜空里,在故宫和景山的映衬下,这已是极致浪漫的景象。

我知道,这是陈致远他们抓住了最佳时机——他们肯定一直在山下等着,听到雪晴说“我愿意”,就立刻点燃了烟花。

林雪晴被烟花吓了一跳,随即又笑了起来,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,顺着脸颊往下流,滴在我的手背上,有点凉。

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,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那个小布袋子,打开盒子,拿出那对平安扣——我把雕刻着凤纹的那一枚轻轻放在她的手心,然后握紧她的手,让平安扣贴着她的掌心:“这是我送你的礼物,一对平安扣,上面刻着龙凤呈祥。雪晴,这枚凤纹的给你,龙纹的我留着——希望这枚平安扣能护佑你平安喜乐,也希望我们俩能像这对平安扣一样,平安相伴,一起度过往后的每一个日夜,永远不分开。”

她紧紧握着那枚还带着我体温的平安扣,手指微微颤抖。她抬起头,看着我,眼泪还在流,却笑得很开心:“浩哥,我很喜欢……我会一直戴着它,不摘下来。”

我轻轻捧起她的脸,用拇指擦去她脸上的眼泪——她的皮肤很软,像棉花一样。然后,我慢慢低下头,深情地吻了下去。她的身体先是微微一僵,随即放松下来,闭上眼睛,生涩而害羞地回应着我。

这个吻,带着晚风的清凉,带着烟花的余味,带着平安扣的温润,更带着我们之间积攒了许久的深情。我能感觉到她的嘴唇有点凉,呼吸变得急促;我能听到她的心跳声,和我的心跳声重合在一起,“怦怦怦”的,像鼓点一样。我紧紧地抱着她,仿佛要将她融入我的生命里,再也不分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