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崇邦被法警按住,颓然坐下,大口喘息,在所有人看来,他的辩解在控方逻辑严密的指控面前,显得如此苍白无力,就像一个陷入绝境的疯子在胡言乱语。连他自己都觉得,那番吼叫听起来多么不可信。
陈天衣整理了一下袍袖,转向陪审团,语气恢复了平静,却更显致命:“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,真相不言自明。一个将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和最终谋杀,粉饰成‘救人’和‘被诬陷’的执法人员,他的信用,已经彻底破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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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。”一个声音再次响起。
说话的是张崇邦的辩护律师,刘永仁大律师,与陈天衣的锋芒毕露不同,刘律师的声音显得沉稳而克制,但每一个字都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。
“我理解控方同僚及法庭对被告人刚刚提出之指控的惊讶与审慎。然而,我当事人张崇邦督察此刻并非在毫无依据地混淆视听或推卸责任。他正是在陈述一个被隐藏的、导致悲剧发生的关键背景——即来自其直属上司,司徒杰总督察的明确暗示与压力。”
陈天衣立刻起身:“反对!法官大人,辩护律师正在将其当事人未经证实的臆测包装成事实!”
刘永仁不慌不忙地转向法官:“法官大人,我并非在陈述臆测。我有证据支持这一说法。”
他拿起一份文件,“这是案发当晚,警方通讯记录显示,在张崇邦督察带队出发抓捕阿强约十五分钟后,他曾在行动指挥车内,与司徒杰总督察进行了一次长达四分三十七秒的通话。”
他走向陪审团,将通讯记录的复印件展示其关键部分。
“根据我当事人的清晰记忆,以及我们后续调查中获取的相关信息,在这通电话中,司徒杰总督察在得知已经有了被绑架人的线索,且被绑架人霍先生面临死亡威胁,时间万分紧迫后,明确指示:‘他只要结果,立刻!非常时期,用非常方法,过程我不管,只要霍先生平安!’等暗示!”
刘永仁放下文件,目光扫过陪审团每一张面孔:“‘非常方法,过程我不管’。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,试问在一个执法体系内,一位高级警官对其下属说出这样的话,在一个救人心切、压力巨大的年轻督察听来,这意味着什么?这难道不是一种对程序正义的默许放弃,一种对‘只要结果正确,手段可以变通’的强烈暗示吗?”
他继续道:“正是这番来自上级的指令,让我当事人张崇邦错误地认为,他得到了‘便宜行事’的授权,从而做出了将嫌疑人带离正规处理程序,前往仓库进行紧急讯问的错误决定。他的初衷,始终是为了拯救霍先生!他的错误,在于过于相信上级的暗示,并采取了逾越法律红线的手段。但究其根源,这背后是否存在着一种默许甚至鼓励这种‘结果导向’文化的上级压力?”
陈天衣再次反对:“法官大人!这是对通话内容的极端曲解!‘非常方法’完全可以指在法律框架内更积极的侦查手段!”
法官沉吟片刻,看了看控方,又看了看辩护方,最终裁定:“反对部分成立。陪审团应知悉,对通话内容的解读存在争议。但鉴于辩护方提出了具体的时间点和内容指控,这与本案的核心情节——被告人为何会非法拘禁死者——有重大关联。本席认为,有必要传唤被指控方出庭说明情况。”
法官敲下法槌,声音庄重:“本庭现传唤,司徒杰总督察,出庭作证。”
全场目光瞬间聚焦于证人入口。片刻后,身着笔挺警服、肩章上徽记闪耀的司徒杰,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入法庭。他面容肃穆,眼神坚定,先向法官微微鞠躬,然后端正地在证人席坐下,宣誓所言属实。
在刘永仁律师的引导下,司徒杰确认了案发当晚与张崇邦的通话存在。
刘永仁直接切入核心:“司徒总督察,请问你在电话中说的‘非常时期,用非常方法’,具体是什么意思?你是否在暗示或默许张崇邦督察,可以采取超越法律程序的‘非常方法’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