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自己也是鬼迷心窍,怎么就立马通过林洛答应了李庆军?大可以等酒局过后再找庆军啊!隔着锅台上炕的事,自己不是没少干,怎么就一时没忍住、沉不住气了?
明显,李庆军比林洛好糊弄多了。
而林洛这家伙,是吃完庆军吃自己啊!哪里是自己得了个电影院,分明是林洛得了一个套公款的途径!
这家伙把李庆军的电影院忽悠到自己手里,却要求自己为那些中小学生寒暑假发的电影票负责核销。
这事她咨询过律师,没她想的那么简单。
本地大约有两万多中小学生,每个假期都要求交十块钱电影票钱,然后发一沓纸质凭据用来抵电影票——这关系到学生的一项假期作业,就是看电影写观后感。
那个凭证一点防伪的能力都没有,很好造假。
当过学生的都知道,基本没人真去看电影再写,都是胡编乱造的,但这笔钱是实打实交上去的。
这钱从学校到教育局,再到文旅局,最后还是要分给电影院的。
可电影院分多少,得看收到了多少票据。
庆军的电影院别看是捡漏来的,但该有的资质都有,甚至连放映许可证都齐全,也就是可以收这个票据的。
如此,打着李庆军的名义,不多不少,一个寒暑假套出来十万八万的没问题。
当时她还觉得“现在的孩子真有道”,连这主意都想得出来,一年二十来万,不是个小数了。
可听律师说完,才明白这事的严重性——少则能吃七年以上的牢饭。
所以,这根本不是钱的事,是这孩子让自己交的投名状。因为这事干了,李庆军和林洛都可以一推六二五,说和他们没关系;自己这个执行人,怕是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。
可不干,这钱自己敢不给林洛吗?
明知道是份投名状,还私下搞小动作,死得更快。
今个,本来想着揪着二华的事,把二华拉到自己这边,好在林洛这儿提要求,可看这意思,有点弄巧成拙——林洛似乎没瞧得上二华。
谁想到堂堂的冠山大哥,还是严世宽介绍过去的,却这么废物啊。弄得林洛再找上她的时候,她变得更谨慎了。
“洛洛,有事你就直说,姐啥人你还不知道?那啥都给你了,你还不放心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