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中午,沈清欢正一个人在工作室里啃三明治,门忽然被推开了。
陆承渊站在门口,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。他打量了一下这间工作室——天窗透下来的光,满屋子的雕塑半成品,工作台上堆着工具和草稿,角落里还放着沈念的小画板。
你干什么?沈清欢放下三明治。
给你送饭。他把保温袋放在桌上,路过一家中餐馆,看着不错。
沈清欢盯着那个保温袋,表情复杂:陆承渊,你是不是太闲了?公司不用管?
公司有职业经理人。他拉开椅子坐下,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,我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追回我的妻子和儿子。
沈清欢差点被嘴里的三明治噎住:谁是你妻子?我们没结过婚。
那现在结。他说得理直气壮。
你疯了吧?沈清欢瞪着他,你刚离完婚,转头就要跟我结婚?你当婚姻是什么?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过家家?
陆承渊看着她因为生气而微微泛红的脸颊,忽然笑了一下:你生气的样子,还是和以前一样。
沈清欢别过头不看他:你到底想干什么?
陆承渊沉默了几秒,然后认真地说:我想追你。从头开始的那种追。你不答应没关系,我可以等。你一天不答应,我追一天。你一年不答应,我追一年。
要是十年都不答应呢?
那就追十年。
沈清欢看着他那双认真的黑眼睛,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她伸手打开保温袋,里面是热腾腾的红烧肉和青菜,还有一碗鸡汤,香气扑鼻。
她沉默地拿起筷子,吃了一口。
味道很好。
陆承渊,她边吃边说,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
以前是以前。他的声音很轻,人总是要变的。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事,现在知道了,想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