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 行!往哪按

张书海在家中接受排查时,被民警带往派出所。这是自1996年冬天他首次实施抢劫以来,第一次与警方正面交锋。

为何单独带走张书海?这并非随意之举,而是基于几个关键疑点:

首先,张书海的体貌特征与监控录像中的劫匪极为相似,尤其是一双大脚引人注目;

其次,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“灵贵”牌门锁的包装盒,这一线索与张书海家中的门锁品牌相符;

最重要的是,张书海身上透着多年军旅生涯养成的独特气质。现场未引爆的炸弹使用了104厂生产的拉火管和军用铜雷管,这些装备在民间极为罕见。

警方据此推断,犯罪分子中至少有一人曾服役。而张书海从卧室走出时的姿态,以及在沙发上的坐姿,都流露出明显的军人特征。

然而当民警询问其是否当过兵时,他却矢口否认:“我从来没当过兵啊!从小就向往军营,可惜当年选拔时落选了。”

民警立即识破了他的谎言。于是,原本简单的排查升级了——张书海被带往公安局接受进一步调查。

此处需要补充一个细节:在最后的案件中,张书海共制作了七枚炸弹。现场引爆了两枚,一枚被扔进路边的阴井,剩余四枚均被放置在银行各处,全部未被引爆,最终被警方收缴。

张书海被带往何处?郑州市农机局招待所——这里是第一战区专案组的临时办公地点。那些看似普通的民警,实则都是专案组抽调的精干力量。

在专案组,警方循例询问了房屋归属、籍贯、姓名、年龄、家庭成员、在郑州职业等常规问题。张书海对答如流,毫无破绽。

随后警方要求采集指纹,他满不在乎地配合:“行!往哪按?”熟练地完成了指纹采集。

由于临时办公条件有限,首次采集的指纹质量不佳。警方又将他带往中原分局刑侦科重新采集。

这次,十个手指连同两个手掌的指纹都被清晰留存。完成后,警方告知:“没事了,你可以回去了。”

张书海闻言勃然大怒:“什么?你们大半夜把我带来,现在轻描淡写一句‘回去’就完了?我怎么回去?必须派车送我!”

他理直气壮地坚持,“不派车我就不走了!”警方考虑到确实深夜扰民,最终安排警车将他送回。这一刻,这位曾经的村主任依然保持着他的威风。

然而这已是他最后的威风。回到家中的张书海顿感天旋地转,恐惧瞬间攫住了他。

他意识到大事不妙——十指指纹尽数留存,这意味着现场必定留下了他的指纹证据。想到这里,他浑身冰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