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上西装系上领带的林世轩,浑身像长了虱子般不自在,脖颈被领带勒得直缩脖子,更别提换下穿了大半辈子的拖鞋穿皮鞋——第一天试穿,不到半个钟头,十个脚趾头就磨出了好几个亮晶晶的水泡,疼得他直龇牙。
范慎让他别急着说穿不了,小心翼翼扶他坐下,从包里翻出药膏和止血贴,低着头给伤口抹药,指尖轻轻的,像怕碰碎了什么。旁边的店员看了,忍不住感叹:“您儿子可真孝顺,比亲儿子还上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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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世轩脸“腾”地红了,又羞又愧,急忙摆手澄清:“他不是……他是我干女儿的朋友,叫范慎,对我特别好……”
范慎却毫不在意,抬起头笑嘻嘻地接话:“要不我就认林叔当干爹吧?这样您老也能名正言顺疼我不是?”
悦悦眨了眨眼,想起上次范慎跟她说“想多照顾林叔”的话,心里了然——他对养父是真上心了,不是一时兴起。
反正都是沾着林家的亲,攀得更近点,倒也没什么不好。
弄好衣服鞋子,范慎又带着林世轩去剪头发、剃胡子。
林世轩的胡子向来是自己用把锈迹斑斑的刮胡刀对付的。以前日子紧巴,光顾着挣钱糊口,哪有心思打理外表?刮得东倒西歪,下巴、嘴角周围总留着一撮撮硬茬,像片没打理好的荒草。
范慎特意请了最潮的发型师和美容师,给林世轩从头到脚设计了一番。理发椅上的林世轩坐得笔直,像个听话的小学生,任由人家摆弄。
悦悦没法陪养父在发廊和美容院耗一整天,便把他交给范慎,自己先回了家。第二天一早就专程跑过去,想看看养父焕然一新的样子。
这一看,着实吃了一惊。
剪了利落的短发,做了基础护理的林世轩,竟像是年轻了十来岁,眼角的皱纹似乎都浅了些,整个人透着股从未有过的精神气,像蒙尘的玉器被擦亮了。
林凤姊过来送些洗好的衣服,看到大哥这副模样,手里的盆子差点没端住,啧啧称奇:“哎哟,大哥这是换了个人似的!我都快认不出来了!这要是走在街上,保准有小姑娘回头!”
等范慎笑眯眯地从林世轩身后走出来,一脸邀功地问大家他打理得怎么样时,林凤姊连忙放下盆子凑上前:“范经理就是见过世面的!在国外待过的人,眼光就是不一样!你看把我大哥收拾的,都快赶上电影明星了!哪天我要剪头发,也得请你去参谋参谋,保证错不了!”
范慎对她的话听了半截就过。跟林世轩这帮兄弟姐妹打过交道后,他心里清楚,除了林世轩,这帮人多半是些趋炎附势的角色,眼里只盯着钱,跟他老人家的实诚截然不同。
他真正等着的,是悦悦的评价,眼神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,像等着老师打分的学生。
悦悦却半天没吭声。她不是不满意养父的变化——实际上,范慎做得极好,把林世轩收拾得年轻又精神,这些连她这个养女都没细心做到的事,他全尽心办了,比亲儿子还周到。
只是,心底的震惊迟迟散不去,像投入湖面的石子,荡开一圈又一圈涟漪。
尤其看范慎站在林世轩旁边,那对比就更明显了——眼轮的轮廓,额头的线条,连鼻子的弧度和眉毛的形状,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以前她总琢磨范慎长得像谁,却怎么也想不起,现在才算有了答案。林世轩剪了时髦发型,剃了胡子,修了眉毛,原本被胡茬掩盖的五官全露了出来,竟和范慎如此相似,像一幅画被精心修复后,露出了原本的样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