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现在能赚钱,怕是排队都来不及!”

韩宾说:“像她们这些年轻女孩,混社会的,不外乎两种结局。”

“一种,就像现在这样,跟着小混混瞎混。”

“等年纪大些,就去当 ** 小姐。”

“另一种,是嫁给混混,老公差不多三年里,有两年半都在坐牢。”

“都是没有前途的人。”

有例外吗?

有!

可既然是例外,又能有几个?

小结巴就是例外。

她的姐妹们都处在那样的环境里。

从小跟着混混厮混,还嘲笑小结巴洁身自好,不懂得找个男人依靠。

结果怎样?

洁身自好的小结巴,最后跟上了叶凡这样的人物。

而那些所谓的好姐妹,

至今仍在靠出卖身体过活。

十三妹也是例外。

她在古惑仔堆里长大,现在成了一方老大。

可那是有背景的!

洪兴社的揸fit人,大多看着十三妹长大。

东星社的本叔,被她称作叔叔。

还有韩宾和恐龙一直给她撑腰。

即便如此,

十三妹也只是在钵兰街有了自己的夜场。

江湖,

从来都是男人的世界。

女人?

不出卖身体,还能一直混下去的人,能有几个?

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。

这个灰色产业要是能做起来,

每月的收益绝对不少!

夜场、 ** 、赌档,

这三样行当,

哪个不是暴利?

事情定下后,

几个人回到恐龙的祖屋。

又聊了一阵,

叶凡带着四个女孩在外随意逛了逛。

吃过晚饭,

送汪明珠到港岛机场,随后返回西贡。

……

另一边,

洪兴社与东星社的对峙仍在继续。

随着时间发酵,

双方已经开始初步接触。

白天时,

叶凡在屯门游山玩水。

然而——

边界区域的几个路口。

洪兴社的小弟与东星社的亡命徒之间,发生了十几起混战。

当然,都是小规模的冲突。

七八个人,说打就打。

不远处,警察们安稳坐在车里看报纸,没有第一时间上前阻止。

等打了十来分钟,他们才慢悠悠放下报纸,下车走过去。

等他们一到,洪兴社和东星社的人早就跑光了。

警察也不追,叼着烟问店家损失多少,登记完便离开。

对警察而言,洪兴社和东星社平时不是白交钱的。

只要不是大规模混战、没动枪、没伤到街坊,他们一般不会管混混之间的冲突。

甚至看到他们打架,嘴里还会念叨:“怎么不早点打死对方?”

这种事并不稀奇。

除了眼下对峙的局面,像一些大佬的追悼会之类场合,也常有类似情形。

现场最多的,就是混混、警察和记者这三类人。

此时,蒋家别墅里。

大佬B汇报道:“今天没什么大事,就七八个人挂了彩。”

太子也接着说:“我这里也差不多,除了身上有点淤青,没别的伤。”

他顿了顿,又补充:

“不过东星社那边也没占到什么便宜,应该和我们差不多。”

蒋天养缓缓吐出一口烟,咬着雪茄笑道:“看来东星社那边也挺克制。”

身旁的陈耀点头附和:

“真要开打,东星社的人不可能和我们一样,只出动打手这个级别的人。”

这是东星社的属性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