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现在能赚钱,怕是排队都来不及!”
韩宾说:“像她们这些年轻女孩,混社会的,不外乎两种结局。”
“一种,就像现在这样,跟着小混混瞎混。”
“等年纪大些,就去当 ** 小姐。”
“另一种,是嫁给混混,老公差不多三年里,有两年半都在坐牢。”
“都是没有前途的人。”
有例外吗?
有!
可既然是例外,又能有几个?
小结巴就是例外。
她的姐妹们都处在那样的环境里。
从小跟着混混厮混,还嘲笑小结巴洁身自好,不懂得找个男人依靠。
结果怎样?
洁身自好的小结巴,最后跟上了叶凡这样的人物。
而那些所谓的好姐妹,
至今仍在靠出卖身体过活。
十三妹也是例外。
她在古惑仔堆里长大,现在成了一方老大。
可那是有背景的!
洪兴社的揸fit人,大多看着十三妹长大。
东星社的本叔,被她称作叔叔。
还有韩宾和恐龙一直给她撑腰。
即便如此,
十三妹也只是在钵兰街有了自己的夜场。
江湖,
从来都是男人的世界。
女人?
不出卖身体,还能一直混下去的人,能有几个?
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。
这个灰色产业要是能做起来,
每月的收益绝对不少!
夜场、 ** 、赌档,
这三样行当,
哪个不是暴利?
事情定下后,
几个人回到恐龙的祖屋。
又聊了一阵,
叶凡带着四个女孩在外随意逛了逛。
吃过晚饭,
送汪明珠到港岛机场,随后返回西贡。
……
另一边,
洪兴社与东星社的对峙仍在继续。
随着时间发酵,
双方已经开始初步接触。
白天时,
叶凡在屯门游山玩水。
然而——
边界区域的几个路口。
洪兴社的小弟与东星社的亡命徒之间,发生了十几起混战。
当然,都是小规模的冲突。
七八个人,说打就打。
不远处,警察们安稳坐在车里看报纸,没有第一时间上前阻止。
等打了十来分钟,他们才慢悠悠放下报纸,下车走过去。
等他们一到,洪兴社和东星社的人早就跑光了。
警察也不追,叼着烟问店家损失多少,登记完便离开。
对警察而言,洪兴社和东星社平时不是白交钱的。
只要不是大规模混战、没动枪、没伤到街坊,他们一般不会管混混之间的冲突。
甚至看到他们打架,嘴里还会念叨:“怎么不早点打死对方?”
这种事并不稀奇。
除了眼下对峙的局面,像一些大佬的追悼会之类场合,也常有类似情形。
现场最多的,就是混混、警察和记者这三类人。
此时,蒋家别墅里。
大佬B汇报道:“今天没什么大事,就七八个人挂了彩。”
太子也接着说:“我这里也差不多,除了身上有点淤青,没别的伤。”
他顿了顿,又补充:
“不过东星社那边也没占到什么便宜,应该和我们差不多。”
蒋天养缓缓吐出一口烟,咬着雪茄笑道:“看来东星社那边也挺克制。”
身旁的陈耀点头附和:
“真要开打,东星社的人不可能和我们一样,只出动打手这个级别的人。”
这是东星社的属性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