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8章 庭审锋芒

象牙之塔 青依风铃 1377 字 7个月前

叶凡平静地听着,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着对方论点中的漏洞。

质证环节,才是真正的刀光剑影。

叶凡首先申请王奶奶出庭作证。

在王奶奶有些颤抖但异常清晰的叙述中,当年吴明远父亲“允许居住而非赠与”的情景,以及后来吴建国家与房管所人员往来密切的传闻,被生动地还原出来。

虽然对方律师以“证人年事已高,记忆可能存在偏差,且证言多为传闻,无法证实”为由极力质疑,但王奶奶那份朴实而坚定的态度,给法庭留下了深刻印象。

接着,叶凡出示了文件检验的正式鉴定报告。

“这份由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认定,登记档案上的签名与样本签名非同一人所写。”

叶凡手持报告,面向审判长,“这直接动摇了该登记行为基础材料的真实性。被告行政机关当年仅进行形式审查,未能发现这一重大瑕疵,正是其程序违法的体现。”

赵律师立刻反驳:“鉴定样本的选取存在争议!且年代久远,鉴定条件本身就不理想,该报告的证明力存疑!”

“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合法有效,样本经双方认可,程序合规。”

叶凡寸步不让,“对方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,可申请重新鉴定,但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。”

叶凡步步为营,将己方收集到的零碎证据——老会计的询问笔录(虽无法直接证明本案,但印证了当时环境)、相关历史政策文件等——逐一出示,虽然单份证据力量有限,但组合在一起,逐渐编织成一张指向登记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证据网。

对方律师则不断强调房产证的“合法性”与“稳定性”,试图将争议焦点拉回到对现有登记状态的维护上,并反复质疑叶凡方证据的证明力和关联性。

法庭辩论阶段,气氛更加白热化。

赵律师及其合伙人轮番上阵,言辞激烈,甚至再次隐含地对叶凡的个人背景进行影射,暗示他“利用过去身份炒作案件”、“破坏社会和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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