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8章 峻法肃贪腐,连坐儆效尤

“奉孝所言正是朕所想之第二点。”刘协颔首,“其二,鼓励民间举报!凡举报贪腐,经查属实,举报者不仅可赦免其可能存在的连带之罪(若其为贪官亲属),更可获抄没贪官资产总额的一成作为奖赏!朕要让天下人都成为朕的耳目,让贪官污吏无处遁形!”

他顿了顿,语气更为森然:“然,有赏必有罚。若为奖赏而恶意举报、构陷良善,一经查实,举报者反坐其罪!你举报他人何罪,便以何罪论处!”

刘协的思绪并未停留于贪腐,他想到了贾诩提及的民间对女童入学的抵触,以及可能存在的溺婴、弃婴乃至买卖孩童的陋习。

“其三,此举报奖赏之制,同样适用于子女入学、弃婴、买卖孩童等事。凡举报此类恶行并查实者,亦予重赏,赏金由官府及被罚没之家产中支取。恶意举报者,同样反坐!”

他的目光扫过众人,强调道:“其四,此律适用范围,不限高官,下至各级小吏、乡亭啬夫、村正,乃至为祸乡里的村霸、豪强,一经触犯,同等论处!朕要的,是涤荡从朝堂到乡野的每一寸污浊!”

言及此处,刘协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另一幅画面——并非来自这个时代,而是源自他遥远记忆中的“后世”。那些发生在蒙学堂、县学之中,仗着年纪小、家境优渒便欺凌同窗的“恶少”行径。

“还有一事,”刘协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,“朕听闻,乃至推想,各地蒙学、县学之中,或有年纪稍长、性情顽劣之学子,倚强凌弱,勒索财物,殴辱同窗,此谓‘校园霸凌’!”

他看向几位有些愕然的重臣,语气激愤:“莫要以‘孩童玩闹’、‘年少无知’搪塞!小小年纪,便知勒索钱财,便知从欺辱他人中获得快感,此乃本性之恶,岂能纵容?若此时不严加管教,将来必成社会蠹虫,甚至祸国殃民之辈!”

“其五,”刘协决然道,“即刻于各州郡设立‘少监所’!凡核查属实的霸凌者,无论年纪大小,一律送入少监所,进行强制管教、劳动改造!其所犯之过错,其父母需承担连带责任,或罚金,或服短期劳役,让其知晓教子无方之过!待此子成年之后,若再犯法,其过往在少监所记录之罪行,将作为加重处罚之依据!”

“其六,霸凌者若对受害同窗造成身体伤害或财物损失,须通过自身或其家庭劳作,按市场工值折算薪酬,直接赔偿予受害者。若一人及其父母无法偿清,则依前述贪墨连坐之法,牵连其家族进行劳作偿还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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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协的语气到最后,已如同万载寒冰:“其七,针对情节极其恶劣,致人重伤、残疾乃至死亡者,即便其为未成年,亦可视同成人,直接判处死刑(或终身苦役)!其家人,同样需进入牢狱,通过劳作偿还其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伤害与损失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