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燕,你这样想也对,刚好我要下乡,我们一起下乡好吧。”

“思清。你不是考上纺织厂的女会计,你有工作怎么也要下乡?”

“我还不如你,我打小在大哥大嫂家生活,不知道啥是父母的爱。大哥病了要我的肾,他还帮着他的小姨子要我的刚考上的纺织厂会计工作,这些还不够,又逼迫我替徐贵兰去下乡。”

思清在说完,咽了一口唾沫,但嘴边的话,又咽了回去,她总不能把大哥和小姨子有染和她说吧,家丑不可外扬。

“啊!真的有这事。那你还真的比我还惨。那你千万别把你的肾给你大哥,听说人没有了一个肾身体会立刻垮掉。下乡后干的都是体力活,到时候挣不了公分,听说自己的饭都吃不上,家里再不给我们寄东西,到时候还不得饿死我们。”小燕激动的说道。

“是的。我大哥大嫂,还有那个徐贵兰就是我大哥的小姨子,他们整天合伙算计我,都要把我的心给吃了。”

“思清,你的家还真的险恶,之前也没有听你说过这些。就听你说过,你小时候没了父母在大哥大嫂家生活。真不知道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?”

朱小燕惊诧的看着面前的仍然带笑容的杨思清的水嫩的脸蛋。

“小燕,你现在就去知青点主动申请知青,因为马上国家有新政策,主动下乡的知青,每个月国家补贴六十五块钱。我来你家找你就是为了这件事的。”

前世的杨思清下乡后,被男人把外面女人带回家,当着她面玩,嫌弃她不生孩子的理由,逼死后,没有家人给她收尸,闺蜜邹小芳只拿走她的银戒指,而且银戒指还带有空间的金手指。

思清死后的两个月,僵硬的尸体被放在,东北下乡的那个村子的大雪地里,差点被野狼叼走。

朱小燕得知后,去将她的尸体埋在了山头。

朱小燕在思清的坟头上哭诉,她没下乡之前,无奈给大哥换媳妇,嫁给付家,然后,她怀不上孩子,被付有才打的遍体鳞伤,然后又被付家给休回到娘家。最后她娘家人嫌弃她不会下蛋的母鸡没人要在家吃闲饭,然后娘家人逼着她下乡北大荒了。

前世的朱小燕用自己换来的嫂子,不久也在难产中死去,还是因为家穷,她大哥还是老光棍一条。

后来,她给思清收了尸埋了坟墓,就消失了。再也没有朱小燕的下落。

此刻的现在,朱小燕面部很是愁容,思清看得出来,她不想下乡,又不想嫁给换亲的付家傻子。

付家的傻子,也并非傻子,就是脑袋有些智障!不过付家的条件好过朱家。

朱小燕结婚,有三转一响的彩礼,而朱家买不起大儿子结婚的任何彩礼。

小主,

傻子用彩礼钱找对方等价交换的平衡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