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她穿着一件十分好看的旗袍,披着一块雪白的披肩,还有一头打理的十分精致的大波浪。
她刚一走出来,周围的人便都噤了声,眼神齐刷刷的向她看去。
本来于嫂子家门口有一块很大的空地,嫂子们有空的时候,经常会带着孩子在这里玩一玩,聊聊天。
时不时的也会在这里聊点小八卦,于嫂子还经常戏称自己家门前,就是一个小型情报站。
只见她穿着旗袍,拉着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孩子,款款走开。
一路上目不斜视,只是在经过宋晚晴身边的时候,抬起眼睛,看了她几秒,然后,又面无表情的拉着小男孩离开。
直到看到他们的额背影已经走远,周围才传来熙熙攘攘的八卦声。
“这是哪里来的资本家小姐?这么招摇!”
“是啊,你看那一头卷毛,还有那一身啥衣服,啧啧啧,俺看啊,是真不合适!”
“你看人家走路,看都不看你一眼,也不知道清高个什么劲!”
“谁说不是呢,要我说啊, 都来随军了,赶紧跟军嫂打成一片才要紧,要不孤立无援,有她受的!”
宋晚晴和于雪梅对视一眼,于雪梅轻声问了一句,“晴晴,你怎么看?”
宋晚晴微微一笑,“不知全貌,不予评论。”
想了想,随后又加上一句,“我看她的眼神,应该是个不错的人,可能就是不善于沟通。至于穿着,虽然不太合适,但是人家的自由。”
于雪梅也点了点头,“我也有着这样的感觉。人家的装扮,可能是因为之前一直如此,习惯了而已。”
眼看着天色不早了,两人告别之后便回了家。
因为中午的饭菜还剩下很多,所以宋晚晴就没有再重新做饭。
没一会,陆北霄就回来了。
刚刚打开门走进来,就看见自己媳妇坐在沙发上面摆弄三只小猫玩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,宋晚晴想起自己中午迷迷糊糊的时候干的荒唐事。
她咬了陆北霄的喉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