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偷鸡不成,反蚀把米!

宋晚晴知道李翠花的家跟陈建玉的老家在一个地方。

所以,她略一思考,往陈建玉老家所在的公安局去了一个电话。

原书中,在原身以及原身的妈妈宋书禾相继去世之后,陈建玉便将李翠花带回了宋家。

当时原书中对于李翠花来到宋家这一段有着着重的描述。

说是李翠花梳妆打扮之后,带着这些年陈建玉从宋家给她带回来的珍贵首饰,坐着小汽车,回到了宋家,成为宋家名正言顺的女主人。

当时宋晚晴看到这一段,气的肺都快炸了!

陈建玉和李翠花这么多年在宋书禾眼皮子底下暗度陈仓,行尽苟且之事不说,还吃里扒外的偷了不少宋书禾的首饰送给李翠花。

甚至在宋书禾尸骨未寒的时候,就这么光明正大的登堂入室!

就这样,把宋家吃了个绝户!

宋晚晴想着,既然我已经穿书了,那我们就新仇旧恨一起算一算。

电话接通之后,宋晚晴就举报了寡妇李翠花私藏金银首饰。

村子就那么大,一说李翠花,又说是寡妇,那大家都知道是谁。

这个年代,私藏黄金可是重罪。

陈建玉这些年陆陆续续往李翠花那里送的东西,除了钱票,粮油,还有不少首饰。